父亲代女儿签租房合同合理吗
来源:房产超市网
2021年10月03日 21:10:00
父亲代女儿签租房合同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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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意味着女儿签署的合同书,有这两种状况:
一是起效合同书,前提条件是取得了女儿的委托,父亲有商标授权,所签合同创立起效,受国家法律维护!
二是效力待定合同书,说白了效力待定合同书,就是指合同书尽管己经创立,但因其不符合实际相关起效要素的要求,因而其法律效力是否产生,并未明确,一般需经有权利人表明认可才可以起效。父亲假如保持沒有得到 女儿受权,委托签署的协议也并不是肯定失效,二是归属于法律效力的不确定性情况——《合同法》第48条要求:“侵权人沒有商标授权、超过商标授权或是商标授权中断后,以被代理人为名签订的合同书,没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产生法律效力,由侵权人负责任。质权人能够 催告函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给予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明的,视作回绝追认。合同书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消的支配权。撤消理应以通报的形式做出。”依据这一要求,一旦得到 女儿受权,则合同书合理;不然,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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