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定金需谨慎从事 政策利好然不能盲目跟风

2020年11月29日 20:04:00
定金需谨慎从事 政策利好然不能盲目跟风

大多数购房者在开发商的宣传攻势、买房优惠的双向夹攻下,轻率“下决心”,因为盲目跟风,一部分消费者定金无法取回。我再度提示消费者,买房交定金一定要谨慎。

“定金”支配权受法律法规维护

定金做为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书的贷款担保,要是在合同书中确立约定所缴纳的款项归属于定金特性,被告方的定金支配权便会遭受法律法规维护: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要求,假如彼此有约定的依照约定实行;假如无约定,购房者毁约时没有权利规定退还定金,开发商毁约时定金二倍退还。

而“预付款”、“保证金”、“担保金”、“申购金”、“预定金”等为名的款项,要是未约定是定金的特性,则可视作“订金”,不会受到“定金罚则”的牵制:假如彼此有约定的依照约定实行;假如无约定,购房者与开发商消除认购协议书时,开发商理应没有理由退还;开发商毁约也只需要退回所收款项,而无须二倍退回。针对这种款项的差别,处在强悍影响力的开发商自然心里有数。因而,开发商就在“彼此约定”上打主意,在认购协议中拟订不利购房者的条文,一旦消费者签名,开发商就将“塌定”的风险性彻底返给了消费者。

买房谨慎“下定金”

据消委会相关责任人详细介绍,一旦产生定金纠纷案件,消费者能够到消委会举报,还可以根据到人民法院请律师打官司解决困难。从现阶段的状况看来,因为开发商在机构、整体实力、信息内容、质证等层面的,消委会干预协商取得成功的难度系数很大。并且因定金自身的金额并不大,购房者要根据“对薄公堂”讨要定金,不仅费时间、费劲,并且通常也要付款一笔颇丰的委托代理费用。因为起诉成本费过高,有时通常是因小失大。在定金这个问题上,画蛇添足看起来于事无补。因而,市消委会再三提示众多购房者,“下决心”前一定要审慎考虑,实际要留意下列三个难题:

一需看有效证件。查询开发商的“五证”,也就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等各种各样证件,特别是在查询预售许可证时要留意所购买的企业是不是包括在这其中;发觉开发商无许可证书楼盘销售时,应积极舍弃购楼意愿,以防上当受骗。

二要细观查。在交“定金”前,要对新楼盘及附近状况开展普遍深层次的调查掌握,保证 购楼意愿恰当;要時刻头脑清醒的大脑,不必为店家用心设下的“供不应求”疑阵所蒙蔽,不要在对所申购房子的总面积、楼房、座向、价格、内部构造等都不清楚的状况下,见到实体模型,或听见导购员小妹的幸福勾勒和口头上服务承诺就匆匆忙忙“下决心”;假如需要按揭贷款,也要预测分析自身的标准是不是合乎资质规定,用心核查按揭贷款合同书是不是能够承担。

三要慎签订。要留意认购协议內容,细心细读条文,确立毁约的法律依据。当见到例如“定金一律没退”这种不利自身的条文时,理应英勇对开发商说“不”,规定另一方作适度改动后再“尘埃落定”、签名。缴纳定金或一切款项之后,马上规定收款方出具组织盖公章的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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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 房屋预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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