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用地82.34公顷 海盐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2021年是建党“百年华诞”,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加强和改善土地宏观调控,推进土地供给侧改革,积极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导向作用,深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提升保障科学发展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0〕875号)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相关要求以及土地市场供需状况等,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按照“城乡统筹、节约集约、供需平衡、有保有压”的基本原则,科学合理安排2021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充分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导向作用,切实提高土地资源供给质量和效益,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乡村振兴,促进民生改善和生态保护,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为建设“一带三城”、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提供精准高效的土地要素保障。
  (二)基本原则
  1.用优增量,深挖存量。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高效配置有限的新增建设用地空间。加大批而未供土地、供而未用土地、闲置土地盘活力度,深入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挖掘存量建设用地空间,优先供应储备土地和政府收回的国有土地,切实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
  2.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精准测算土地供给潜 力规模和结构,按照“要素跟着项目走”的政策导向以及“供需平衡”和“保民生、保重点”的原则,优先安排社会民生项目用地,重点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大力支持发展数字经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壮大;稳定生活用地供应,严格工业项目准入,合理增加生态用地供应,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3.统筹兼顾,城乡联动。坚持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双轮驱动,大力实施“小县大城”行动,加快推进“千年古城复兴”,统筹推进城乡布局、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生态环境融合发展,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提档升级,全面提升城市辨识度和农村幸福感。
  4.健全机制,节约集约。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用地 标准和供地政策,强化节约集约用地机制,积极实施引优引强的差别化供地政策,深入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积极探索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年租制等供地方式,深化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二、计划供应量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海盐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为310.36公顷,其中涉及新增建设用地41.19公顷,约占总量的13.27%;消化利用批而未供土地150.60公顷,约占总量的48.52%;盘活供应存量土地118.57公顷,约占总量的38.21%。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海盐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安排51.10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6.47%;工矿仓储用地安排153.93公顷,占总量的49.60%;住宅用地安排82.34公顷,占总量的26.53%(其中普通商品房用地70.56公顷,各类安置房用地11.78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安排9.04公顷,占总量的2.91%;交通运输用地安排13.29公顷,占总量的4.28%;特殊用地安排0.66公顷,占总量的0.21%。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空间布局
  海盐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中心城区合计安排221.63公顷,占供应总量的71.41%;其他镇安排88.73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8.59%。
  三、土地供应政策导向
  (一)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按照“突出重点、有保有压”原则,重点保障社会民生、重大基础设施、文化旅游业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国家鼓励类项目用地需求,合理满足传统优势产业项目用地需求,从严控制限制类项目用地,严禁为高能耗、高排放、产能过剩等禁止类项目安排供地。
  1.重点保障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及各类民生改善项目的用地供应。优先楞港路、华丰路等交通基础设施用地供应,发挥交通运输用地对城市结构和功能的引导作用;积极支持秦山街道消防站迁建工程、国际幼儿园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用地供应,不断提升城镇公共服务水平,着力构建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综合公共服务体系。
  2.大力支持以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为核 心的实体经济发展涉及的用地需求。强化核技术应用(同位素)、新型显示、氢能源及人工智能等先进制造业和科技信息、商贸商务、核电关联、现代物流、健康文旅、金融服务等现代服务业的土地资源要素保障,突出对省市县长项目、省重大项目以及具有行业引领性、产业带动性的大好高项目的用地供应。
  3.合理满足紧固件、印染等传统特色产业改造提升的用地需求,推进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从严控制规模较小、生产能力不高的限制类项目用地,严禁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低附加值的产业项目用地。
  4.调整优化住房用地供应结构,精准、均衡供应住房用地。按照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要求以及“房住不炒”原则,结合海盐县房地产市场运行走势,优化住房用地供应结构,优先满足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用地,针对市场需求精准供应商品住房用地,禁止高档别墅项目用地供应,科学把握住房供应套型结构,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优化空间布局
  按照区域联动发展和城乡统筹发展要求,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空间发展意图,按照“两桥之间黄金海岸经济带、长三角创新活力之城、杭州湾滨海魅力之城、新时代富裕智慧之城”的发展定位,以更高的品质深入推进以人为核 心的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
  1.集聚中心城区功能品位,提升城市能级新高度。贯彻“小县大城”战略,加速集聚优质产业、科创资源、高端要素,提升城市首位度和辐射带动力。加大城市有机更新,大力支持老旧小区整治提升、道路有机更新和特色街区建设涉及的土地供应,改善城市风貌,体现“千年古城”文化魅力;加快高铁新城、滨海新城、城西区块、望海科创新城等城市新区重点区域开发,推动县开发区(西塘桥街道)、秦山街道向县城靠拢集聚,重点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需求,优化城市道路框架,促进城市新区功能完善,全面提升城市辨识度。
  2.强化产业平台土地要素保障,着力增强工业竞争力。以创建国家 级开发区为目标,大力保障以海盐经济开发区为龙头,百步经济开发区和核电关联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为两翼的“万亩千亿”产业平台用地需求,做强做大核 心平台;积极支持高能级产业生态园建设,推进特色园区高质量发展,突出5G通讯产业园、长三角智慧新型显示城、中国氢谷、康桥工业园等“园中园”建设,全力保障“大好高”项目用地。
  3.支持新时代美丽村镇建设,展现美丽家园新面貌。深化新时代美丽城镇建设,重点满足特色小镇涉及的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用地需求,凸显各自的功能特色,深入推进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不断增强其对周边区域的服务职能,争创美丽城镇省级样板;加快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持续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大农村地区污水治理、垃圾处理、人居改善涉及的国有建设用地保障力度,争创浙江省景区城。
  (三)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全面贯彻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坚持“亩产论英雄”,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强化集约用地评价考核,大力推进“空间换地”,促进土地空间复合利用,着力提高土地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1.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供应。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从紧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建设用地;狠抓存量盘活,加大批而未供、供而未用、低效用地等存量的供应;坚持“立体开发,功能融合,综合利用,节约集约”原则,深入实施“空间换地”政策,推进城镇土地综合开发利用。
  2.深入实施“亩产倍增”行动计划。强化招商选资,坚持招大引强,提升招商实效,严格执行各类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标准控制,健全集约用地考核机制,坚持“亩产论英雄”,严格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提高工业项目容积率。全面推行新批工业用地“标准地”制度,积极探索居住、商业、行政办公、教育等用地的差别化节约集约用地调控管理政策体系;推广建设多层或高层工业楼宇,积极支持标准厂房建设,积极探索节地新技术、新方法和新模式;积极开展节地示范活动和企业节地挖潜活动,提高土地利用整体效益。
  3.继续强化批后监管。全面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积极推行建设用地“挂牌施工”、开竣工申报、实地巡查等制度,加大巡查力度,实时跟踪土地开发利用情况;依法依规严格查处违法违规和闲置用地,严厉打击囤地炒地,促进已供土地尽快开发建设,加快研究“僵尸企业”、落后产能腾退土地的具体政策,鼓励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盘活低效闲置土地。
  (四)促进城乡统一土地市场建设
  坚持按用途管理、平等对待用地主体,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不断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探索有竞争性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积极推行工业用地分阶段管理,对鼓励类、投入产出强度大的产业用地实施基于节约集约用地导向的差别化供地政策、差别化土地出让方式和差别化地价政策,探索不同产业用地出让年期差别化、工业用地年租制、“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弹性供地方式;进一步加强土地储备管理,加大政府土地储备力度,增强政府住房保障和调控市场的能力,确保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四、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弹性管理实施计划,及时公开实施计划
  本计划需在海盐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组织实施。本计划实施的具体地块由正式项目和备选项目两部分组成,实行适度弹性管理。因土地市场或有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调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由各镇(街道)、产业平台提出计划调整方案,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共同责任机制
  落实自然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健全定期会商、政策协调、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制度,加强部门协作配合,主动提供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定期协调解决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对列入计划的项目加快审批,支持帮助各主体推进计划实施。各镇(街道)、产业平台要充分发挥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主体作用,加强规划设计、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协调,及时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共同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计划的实施。
  (三)健全土地储备运行机制,强化土地供应宏观调控
  进一步改革深化土地储备体制机制创新,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和保障能力,科学制定和实施土地储备及其开发计划,合理确定储备土地规模和结构,加大储备土地开发力度,切实加强政府在土地征收、收购、储备、供应过程中的主导作用,保证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有效执行,提高对房地产市场调控能力。
  (四)健全计划执行监管机制,提高计划的执行率
  加强对计划实施的动态跟踪管理,定期开展增量存量、用地结构、开发利用和价格变化等指标的分析研判,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安排的,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对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建立完善计划执行的监督和奖惩制度,下一年度计划指标分配优先支持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土地利用集约程度高的区域,削减不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土地利用集约程度不高的区域。
  (五)严格实施土地供应、开发利用和闲置预警制度,提升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绩效
  严格实施土地供应、开发利用和闲置预警制度,依托浙江省建设用地供应动态监管系统,加强对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的动态巡查,完善土地批后跟踪监管措施,不断完善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制度,严防建设用地闲置、低效利用,切实提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来源:海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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