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是开发商的“套路” 一不小心全是坑

2021年03月22日 08:54:00
全是开发商的“套路” 一不小心全是坑

购房者踏过长的路,大约便是开发商的套路了。为了更好地购房,大家不得不要和开发商触碰,而一些开发商充分发挥了“黑商”的天性,为了更好地获得大的权益一直在不经意间把购房者带向错误观念。

套路一:售楼处卖房子的并不是开发商

如今的开发商为了更好地把房子尽早卖出,会把销售任务授权委托给技术专业的代理记账公司。由代理记账公司依据新项目状况,制订相对的营销策略和方式。代理记账公司根据卖房子获得 抽成,卖的多,赚的多。

而这就造成 了一些地区代理在具体的市场销售全过程中,出现了利欲熏心的状况,例如夸大其词新项目,随便向购房者许过没法兑付的服务承诺这些;也有在卖房子时,说开发商给予了购房的诸多优惠,而如果你签合同书支付时又以开发商说优惠到期为原因回绝当时的承诺这些。

也有便是开发商和地区代理中间互相推卸责任义务。例如出新房出售屋品质时,你来找地区代理,他们毫无疑问不容易帮你处理这些。

套路二: 总数比较有限,口头上服务承诺并不靠谱

和2个定义有所区别,有时候购房者并沒有分辨二者的差别时就被开发商钻了空档。

许多新项目的便是来源于它有着稀有的,购房前开发商服务承诺有“”可是实际上开发商的新楼盘确实是依据单位的有关要求,是区划到该下的新项目。另外开发商注资“股票基金”,与資源的买“”,可是有关指标值、期限这些却沒有告知购房者,因而等购房者买来房子后却察觉自己压根没法。

套路三:赠予的面积利益没法确保

开发商的在卖房子时的一个宣传方式便是赠予面积,送卧室飘窗、送生活阳台、送花园这些。购房者一看就十分动心,免费送的面积蛮便宜了。可是一般这类种类的楼盘其价格通常要高过同特性的别的房子,看上去是赚了,可是总价格上也许还是吃大亏的。

也有购房者又是不是清晰,实际上赠予的面积是没法写进合同书,写进合同书就需要付费。即然写不进合同书的面积,其面积的尺寸这些利益全是没法获得确保的。

是1楼和楼房顶层赠予花园、浙江天台面积的,依据合同法,这种面积是归小区业主现有的。可是开发商一般是不会写进合同书的,一旦产生利益上的纠纷案件,吃大亏全是接盘侠的小区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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