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紧看看~~关于诸暨农村宅基地
如何知晓自己是否符合宅基地审批要求?
农业农村局发言人:
网友你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根据你反映的情况,大致判断你户暂未达到我市住房困难户标准,不属于建房指标优先保障对象,属于改善型类别。但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进一步改善居住条件,也是本次我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精神之一。建议你户向所在村提出申请,待下步你村实施宅基地改革中予以统筹考虑解决。如有其它疑问,可详询属地镇乡(街道)。感谢您对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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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相关审批条件
农业农村局发言人:
网友你好!一般农村宅基地审批需满足以下条件:1.具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2.符合一户一宅要求;3.有合适的建房地块,不得占用基本农田;4.占用农用地或未利用地建房的,需落实用地指标办理农转用手续。具体可结合你户实际情况,咨询当地镇乡(街道),感谢您对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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