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常见问题

2021年11月14日 06:04:00
贵阳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常见问题

贵阳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常见问题

第十七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机构或是监督机构应当自接到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原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中日内进行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出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并将房屋租赁当事人及租赁房子的有关信息传输房子出租所在城市的公安机关,人口数量和计划生育政策主管机构。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理应注明:租赁彼此当事人的名字或是名字,合理身份证或是证明类型及号,房子出租位于,主要用途,房租及租赁限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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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 租房 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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