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对住宅小区共有一部分盈利的请求权
来源:房产超市网
2021年10月24日 09:17:00
业主对住宅小区共有一部分盈利的请求权
业主的请求权
假如物业公司私自利用业主共有一部分开展盈利,拒不向业主发布运营与收入状况,拒不向业主分派权益时,业主应当怎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要求,更改共有一部分的主要用途,利用共有一部分从业生产经营性主题活动,处罚共有一部分,及其业主交流会依规决定或是管理方法通信规约依规明确应由业主一同决定的事项,理应确认为合同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要求的相关共有和一同管理方法支配权的“别的重特大事项”,由业主一同决定。
由此,物业管理公司或别的接纳业主授权委托的管理员利用住宅小区业主共有一部分完成的营业性主题活动,归属于法律规定的应由业主一同决定的事项。对业主一同决定的事项认为支配权时,应由整体业主或业主交流会授权委托的业主联合会或其它能够意味着整体业主权益的部门及机构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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