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安置房怎样切分

2020年07月19日 07:48:00
离婚安置房怎样切分

1、被拆迁房是独享住宅,其使用权是夫妻一方在登记结婚以前获得的,此类动迁安置房应评定为一方财产,而不可以做为夫妻共同财产切分。

2、被拆迁房是独享住宅,其使用权是在登记结婚以后获得的,被拆迁房和安置房的价差是以夫妻共同财产注资还清的,此类动迁安置房应评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的独享住宅,结婚后该房动迁,安置房产权备案在夫妻一方户下,被拆迁房与安置房产权替换中间的价差是以夫妻共同财产注资还清的,动迁安置房应评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原被动迁独享住宅的评定使用价值可参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要求,确定为父母对夫妻彼此的赠予,离婚时可立即将产权房按夫妻共同财产切分解决。

4、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租赁的公有住房,结婚后该房动迁,安置房产权备案在夫妻一方户下,价差是以夫妻共同财产注资还清的,动迁安置房应评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动迁时承租方购买的原公有住房的评定使用价值可参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要求,确定为父母对夫妻彼此的赠予,离婚时可立即将产权房按夫妻共同财产切分解决。

离婚房产继承常见问题

1、假如彼此协议书离婚并申请办理房产继承,能够 立即到民政申请办理,但一定要立即申请办理房产继承办理手续,防止多生是是非非。

2、离婚时,离婚合同书能够 签署,但务必要到民政盖公司章,或是立即申请办理民事判决。如果是私底下商议的离婚合同书,那么交易时双方都获得场签名。

3、离婚房地产迁移产权过户需要由彼此相互申请办理,若权利人一方申请办理备案,除开要带上上文常说的材料,还应当递交公平的离婚资产所属协议书;如果是民事判决离婚的,需要递交起效的离婚判决书及影印件,需要留意判决中务必要确立房地产所属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办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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