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武汉市公积金贷款现行政策有哪些新要求
武汉市住房个人公积金管理处发布《关于印发武汉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实施细则》。两个细则关键在四方面开展了修改,如公积金贷款第二套认定规范删除了首套总面积限定等。实际调节以下:
1、二套房认定撤销总面积限定
原现行政策:家中首套房总面积超144平米,二套不可以公积金贷款;
最新政策:首套房超144平米,二套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原现行政策:最多期限二十年;
最新政策:最多期限三十年。
3、女工申请贷款年纪限制提升
原现行政策:男士60岁,女士55岁;
最新政策:男士60岁,县处级、高级职称评审专技女士60岁。
4、爸爸妈妈儿女联名鞋买房有变化
原现行政策:爸爸妈妈儿女联名鞋购新房子、存量房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最新政策:联名鞋购新房子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亲属间存量房交易或联名鞋购存量房的,不可申请存量房公积金贷款。
武汉市公积金贷款针对房子户数的认定
依据《细则》中要求,武汉房屋户数认定规范:
(一)公积金贷款首套房住房认定:借款人家中(含自己、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武汉市房产单位的信息管理系统中无住房信息内容,或是查寻的房源信息与拟申请公积金贷款所买房子对同一套住房的,且武汉市住房个人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下称“个人公积金系统软件”)中无贷款纪录,认定为先套住房。
(二)公积金贷款第二套住房认定:
1、借款人及配偶初次申请应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在武汉市房产单位的信息管理系统中,其家中(含自己、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备案仅有一套住房,并与拟申请应用公积金贷款所买房子非同一套住房的;
2、借款人及配偶在个人公积金系统软件中仅有一次贷款纪录并已还清,且在武汉市房产单位的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房或是仅有一套住房,再度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
所述2种状况按公积金贷款二套房认定。
(三)公积金贷款第三套住房认定:借款人家中(含自己、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武汉市房产单位的信息管理系统中有两个及以上住房的,或是在个人公积金系统软件中纪录的贷款频次达两次及以上的,其公积金贷款申请均未予审理。
(四)婚姻情况变化等独特情况房子户数的认定:
1、借款人以及配偶在结婚前,在其中一方已应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并已还清,现以夫妻彼此为名再度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第二套住房认定;
2、借款人及配偶在婚姻生活续存期内应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并已还清,离婚后在其中一方再度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第二套住房认定;借款人及配偶在婚姻生活续存期内应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贷款并未还清,离婚后公积金贷款所属主借人一方还款,另一方再度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第二套住房认定;
3、借款人以及配偶在结婚前,已各自应用过公积金贷款,现以夫妻为名再度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申请未予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