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证有什么种类
1.房屋遗产继承公证(也就是遗产继承公证)
遗产继承公证是公证行政机关依据法律规定遗产继承、遗嘱遗产继承和协议书遗产继承等国家法律法规所认可的遗产继承,对承继逝者死前独享财产者,开展真实身份明确、原材料核查等一系列工作中后,所出示的公证书。
2.遗嘱公证
遗嘱公证就是指中国公民死前对自身的财产做出分配,并经国家公证行政机关公证,于身亡时马上产生法律认可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立遗嘱的內容务必合乎下列标准:
(1)神智不清清晰,有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的內容要合理合法,不可以夺走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工作能力的人的遗产继承;
(3)遗嘱中的财产是本人合理合法财产。
遗嘱应包含以下几点:
(1)遗嘱人的名字、性別、出生年月、家庭住址;
(2)遗嘱处罚的财产情况(名字、总数、所在城市点及其是不是现有、抵押等);
(3)对财产和别的事务管理的实际处理决定;
(4)有遗嘱原告的,理应注明原告的名字、性別、年纪、家庭住址等;
(5)遗嘱制做的时间及其遗嘱人的签字遗嘱公证;
处罚房地产的遗嘱没经公证,在遗嘱起效后其财产继承和遗嘱收益人可依据遗嘱內容商议签署遗产分割协议书,经公证证实后到房产管理单位申请办理房地产使用权的迁移登记。
3.赠与房产公证
房地产赠与,理应申请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纳赠与公证书”,或彼此相互申请办理“赠与合同书公证书”。
赠与公证应递交的原材料:
(1)申请者的身份证件、户口本;
(2)所赠与财产的使用权证实;
(3)赠与财产归属于现有的,应出示共有权利证实及共有些人愿意赠与的建议;
(4)赠与合同书或赠与书正本;
(5)公证员觉得别的理应出示的原材料。
留意:
1.申请者在赠与合同书公证中拇指赠与人和受赠人彼此,在赠与书公证中只指赠与方;
2.申请者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理应亲身到公证处来申请办理;
3.相关房地产所有权转移的对外和港澳台地区的法务,务必申请办理公证证实。
房产公证有哪些作用?
将公证列入房地产管理主题活动管理体系,使公证变成房产交易的必经之路程序流程,对房地产销售市场的培养和房产交易主题活动的身心健康发展趋势及交易人合法权利的维护具备推动和确保的作用。
1.公证可保证 房产交易个人行为的真实有效
民事行为能力的真实有效包含双层含意:一是该个人行为确系民事行为所做;二是民事行为所做确系自己真正含意的表明。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要求,被告方因重大误解签署的合同书和因受诈骗而陷入错误观点的状况下签署的合同书为非真正法律行为,属可撤消民事行为能力。由此,房产交易中购房者根据房地产商不真正的宣传策划而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书和买受人因对房子缺陷不知道而签署房屋转让合同书,均不以真正法律行为。而房产交易如经公证,根据公证组织 严苛、详尽的了解、告之、核查程序流程和直接证据提留对策,使交易人诚信、详细地沟通交流有关状况,全方位、实际地表述自身的建议,保证 法律行为的真实有效,能合理地防止该类难题的产生。
2.公证可保证 房产交易个人行为的合理合法
房产交易涉及到的法律法规较多,其个人行为不但为专业的房地产业法律法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所标准,另外也为我国民法总则、担保法、合同法、继承法、破产法和破产法等法律法规所调节。把公证做为房产交易的必经之路程序流程,让具备全方位把握并正确认识有关法律法规工作能力的技术专业法律人对交易个人行为开展核查,可保证 交易个人行为的合理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