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产权房的申购流程有什么

2020年07月08日 15:43:00
现有产权房的申购流程有什么

一、初次购置产业家庭现有产权房的申购流程

(一)申请人带上有关认购原材料至市住保办提交申请;

(二)市住保办集中化审核,将审核根据的名册给予公示公告,经公示公告情况属实或质疑不创立的申请人家庭进到轮候。经审核,不符合要求标准的,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并表明原因。申请人对审核結果有质疑的,能够 申请办理核查。

轮候期内,申请人家庭收益、住房、资产、车子等状况产生变化的,应立即向申请办理单位或企业汇报,由市住保办、区住房保障部门、民政再次确定确保资质。一经查证不符确保标准的,马上撤销其轮候资质。

二、新学生就业工作人员现有产权房的申购流程

(一)申请人带上有关认购原材料至市住保办提交申请;

(二)市住保办集中化审核,将审核根据的名册给予公示公告,经公示公告情况属实或质疑不创立的申请人家庭进到轮候。经审核,不符合要求标准的,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并表明原因。申请人对审核結果有质疑的,能够 申请办理核查。

轮候期内,申请人家庭收益、住房、资产、车子等状况产生变化的,应立即向申请办理单位或企业汇报,由市住保办、区住房保障部门、民政再次确定确保资质。一经查证不符确保标准的,马上撤销其轮候资质。

三、大城市中低收入者住房艰难家庭现有产权房的申购流程

(一)由申请人自己向户口所在地(或具体居所)社区服务中心提交申请并出示原材料,填好《南京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申请审批表》,并签定《诚信承诺书(授权书)》;

(二)社区服务中心理应自审理生效日20个工作日之内,全方位审查认购家庭的人口数量、户口、收益、住房、资产、车子等信息内容,明确提出评审建议,并在小区内公示公告10日。经公示公告情况属实或质疑不创立的,社区服务中心应将评审根据的家庭申报材料、评审建议和公示公告状况一并申报区住房保障部门;

(三)区住房保障部门自接到街道社区申报原材料生效日20个工作日之内进行认购家庭住房情况审核评定。审核根据的,将有关原材料传送区民政;

(四)区民政自接到区住房保障部门传送的申报材料生效日20个工作日之内进行认购家庭经济发展情况审核评定。对拟评定的住房艰难家庭,区民政在《南京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申请审批表》上签定收益评定建议,并将申报材料和评定建议集中化转送区住房保障部门;

(五)区住房保障部门自接到区民政意见反馈10个工作日之内明确提出基本审核建议,将根据审核的家庭的原材料集中化递交市住保管理中心;

(六)市住保管理中心自收到区住房保障部门评审建议30日内进行审核工作中,对合乎认购标准的家庭刊登公示公告。经公示公告情况属实或质疑不创立的,就可以准许认购家庭获得轮候资质,待购现有产权保障性住房。经审核,不符认购标准的,以书面形式告知区住房保障部门,由区住房保障部门送到申请人,并表明原因。申请人对审核結果有质疑的,能够 申请办理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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