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新规:两种情况可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

  1月11日,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了“关于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可以申请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条件为两种,分别为:

  1、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撤销或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

  2、购房人死亡,继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已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

来源:凤凰网房产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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