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起执行!!南通一地出炉购房新政!


为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 推动全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南通市通州区发布了《关于印发促进全区商品住宅市场销售若干措施的通知》
从公积金贷款额度、二孩三孩家庭购房、 购房补贴、“卖旧换新”等方面进行优化

政策自明日起执行!




政策重点如下:


1.加大对在职职工和新市民、灵活就业人员贷款支持力度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50万元/人、100万元/户;


2.符合市委人才办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200万元/户;硕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以上人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00万元/人、200万元/户;


3.享受政府综合补贴的青年人才在享受政府综合补贴期间购买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其可贷额度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人、20 万元/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人、120万元/户;


4.二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其可贷额度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户;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其可贷额度的基础上增加20万元/户;


5.支持公积金缴存人用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


6.鼓励通州区内企业与开发企业接洽,购置区内新建普通商品住宅用于企业引进人才居住生活,一次性购买区内同一楼盘新建普通商品住宅(不含安置房)3套(含)以上,按房款总额(不含税)给予1%的购房补贴,网签价格不受备案价85%限制;


7.在通州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不含安置房),建筑面积144 ㎡(含)以下,给予房款总额(不含储藏室、车位、车库的价款)1.5%的购房补贴;


建筑面积144㎡以上,给予房款总额(不含储藏室、车位、车库的价款)1%的购房补贴。


8.鼓励“卖旧房买新房”,出售通州区内自有旧商品住宅(不含安置房)并购买区内新建商品住宅的,按照旧房出售总价和新房购房总价(均不含储藏室、车位、车库的价款),分别给予1%卖旧房补贴和购买新建商品住宅购房补贴。


新建商品住宅购房补贴参照本通知第二条第2款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2024年5月1日起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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