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贷款借款人提前准备什么办理手续和流程?

2020年06月23日 18:10:00
二手房贷款借款人提前准备什么办理手续和流程?

借款人需要出示以下材料

1、合理身份证(借款人、相互借款人以及有关工作人员身份证件或军人证或护照签证的正反两面影印件);

2、户口证明(借款人、相互借款人以及有关工作人员户籍或定居证明);

3、婚姻情况证明(含结婚证书、离婚证书、单身男女声明书等)

4、收益证明、资产证明或别的偿债证明(包含所在单位出具岗位及收益证明、营业收入、房子房租,及其银行卡交易清单等)。

卖房子人需要相互配合出示以下材料

1、二手房产权证或别的证明原材料(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房地产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本人存量房记录查询結果证明);

2、卖家及直系亲属真实身份证明和婚姻情况证明。

银行在审理顾客贷款申请办理后,规定执行下列办理手续

1、本人贷款申请表格(银行出示宣布文字,填好借款人和直系亲属及相互申请者基本情况、申请办理贷款和贷款贷款担保状况,并由借款人签字画押);

2、本人顾客个人征信记录查询和应用授权证书(用以掌握借款人个人信用情况,是不是存有贷款贷款逾期、银行卡透现贷款逾期等毁约或欠佳个人信用记录);

3、本人清算账号(借款人需要设立银行储蓄卡做为贷款还贷账号);

4、分析报告(二手房抵押需出具由银行认同的外界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房产估价汇报);

5、彼此买卖协议(包含卖房子方和购房者基本情况、出让房子的基础情况、出让方法、出让价格、支付方式、房子交付、合同违约责任、异议处理、签名时间等条文等);

6、房产买卖首付协议书(承诺首付额度、计付時间,是不是需要银行或第三方出示管控等);

7、二手房首付款确认函(银行出具的首付转账汇款凭证)。

银行审核、贯彻落实贷款担保、派发贷款

在银行核查决定最后贷款额度、限期、折数、年利率、贷款还款方式、资产付款方式、下款必要条件等事宜后,规定借款人签定借款协议和保证合同、买卖方到不动产权单位申请办理抵押登记。待银行接到抵押机动车登记证后,执行下款办理手续,全部贷款流程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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