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贷业务申请垫付资金申请办理流程及常见问题

2020年06月04日 15:46:00
转贷业务申请垫付资金申请办理流程及常见问题

申请办理流程:

1.顾客至贷款金融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出示夫妻彼此个人征信汇报;

(须贷款人夫妻彼此带上身份证办理)

A.至中国人民银行(五爱路33号)查寻并出示;

(贷款人自己持身份证件亲身在场)

B.登录个人征信信息内容查询平台并打印;

2.个人公积金(组成)贷款审核根据后,顾客至担保公司签署转贷协议书,申请办理抵押担保办理手续;

·转贷协议书签署所需材料:(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抵押人身份证件、结婚证书)

·抵押担保办理手续申请办理所需材料:(详细《抵押担保手续提供资料》)

3.抵押受理后担保公司通告顾客领到垫付资金资产,还清原商业服务贷款;

4.顾客将原商业贷款金融机构出示的结清证明房屋他项权证、房子备案申请报告(表三)交至担保公司;

5.原商业贷款抵押销户申请办理完成后担保公司通告顾客领到房产证。

常见问题

员工申请办理转贷业务申请垫付资金时要承担垫付资金附加费,实际详细信息可拨通担保公司开展资询。

抵押担保办理手续出示材料

顾客在申请办理抵押担保办理手续时,借款申请人及直系亲属和所购住房共有权利人务必相互在场申请办理,并依据买房状况出示下列材料(正本):

1.借款申请人及直系亲属和所购住房共有权利人的身份证件、户口本;

2.借款申请人及直系亲属和所购住房共有权利人的婚姻证明;

3.《某某市商业性住房贷款转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表》;

4.《某某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审批表》;

5.借款申请人所购住房的房子所有权证、房子现有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6.原商业服务贷款借款协议;

7.房产契税完税凭证;

8.转贷住房为当地商住楼、经适房:经产权工程监理单位办理备案的买房合同;

9.转贷住房为当地存量房(二手房):经产权工程监理单位办理备案的存量房买卖协议。

  • 最新问题
  • 已解决问题
  • 待解决问题

房产超市

房产知识

卖房

卖房过户

转贷业务申...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1038号
浙江房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ICP证:浙B2-20100070
电话:0573-83671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