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如何防止一房多卖?该如何处理呢

2020年05月26日 16:19:00
二手房如何防止一房多卖?该如何处理呢

二手房买卖时非常容易出现一些纠纷案件难题,因此许多 盆友在购买二手房的情况下都是挑选根据中介购买,借助有工作经验的中介能够 降低二手房买卖风险性产生的概率,那么买二手房如何防止一房多卖呢,应当如何处理呢?

一、买二手房如何防止一房多卖

1、开展预告登记

依据《物权法》第20条要求:“被告方签署交易房子或是别的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书,为确保未来完成物权法,依照承诺能够 向登记组织 申请办理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没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愿意,处罚该房产的,不产生物权法法律效力。”

这条要求是告知大家,被告方签署房产买卖协议书后,依照承诺能够 向登记组织 申请办理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没经预告登记权利人愿意,处罚该房产不是产生物权法法律效力的。换句话说该房只有卖给预告登记的购房者,预告登记后边的别的一切买卖人都不可以再获得此房产权

只不过是需要留意的是,依据第20条“预告登记后,债权杀死或是自可以开展房产登记生效日三个月内未申请办理登记的,预告登记无效”的要求,3个月需要开展产权登记,不然预告登记就无效了。

2、立即登记

(1)依据《物权法》第六条要求:“不动产物权的开设、变更、出让和杀死,理应按照法律法规登记。”该要求便是规定物权法在开设和变化时,务必将物权法开设和变化的客观事实向社会发展公布,进而使第三人了解物权法变化状况,以防止第三人遭到危害,维护交易安全性。

(2)依据《物权法》第9条“不动产物权的开设、变更、出让和杀死经依规登记,产生法律效力;没经登记,不产生法律效力”的要求表明,不动产物权,推行严苛的登记规章制度,登记才起效,不登记不起效。因而,买房要立即开展过户登记。

(3)依据《物权法》第14条“不动产物权的开设、变更、出让和杀死,按照法律法规理应登记的,自记述于房产登记簿时产生法律效力”的要求,登记在谁户下房屋就归属于谁。要是购买房屋时立即开展过户登记,也就能合理避免“一房多卖”状况的发生了。

3、查寻房地产的使用权人

订金前应查清房地产的使用权人,一套房屋不太可能另外所属到很多人户下的(现有产权人以外),过户前,如果你明确房地产使用权人是与你交易的商家就可以了。对于房子产权查寻,则需要产权自己持房产证正本和身份证去房管所单位查寻。顾客也能同去,便于核查楼盘产权是不是为商家全部。假如你规定查寻楼盘产权情况,房主却以各种各样原因推诿,你也就得当心了。

二、碰到一房多卖该如何处理

1、早已进行过户的购房者将得到商住楼使用权。但凡申请办理登记过户办理手续的购房者,早已合理合法获得该房地产的使用权,别的购房者没法再规定过户。此外,假如申请办理过户的购房者被评定为和卖房子人故意串通过户,别的购房者则能够 认为该过户办理手续失效,房子交易失效。

2、沒有进行过户办理手续的购房者可追求完美卖房子者合同违约责任。因为只是完成了买房合同签署,但房屋产权并沒有过户。这类状况下,购房者即便付了全款买房,也只有追求完美合同违约责任。

以上便是有关买二手房如何防止一房多卖及其碰到一房多卖应当如何处理的详细介绍了,碰到一房多卖的状况的情况下,假如没法得到该房子的使用权,那么购房者也可申请办理自身应当得到的赔付,购房者能够 恳求终止合同、退还预付购房的钱及贷款利息、损失赔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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