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申请办理的实际流程是啥?

2020年07月25日 10:14:00
廉租房申请办理的实际流程是啥?

即然廉租房是一种保障房,那么,毫无疑问并不是随意想租就能租的。它的申请办理流程是如何的呢?下边以青海省廉租房申请办理为例子,随网编一起来看一下。

1.合乎廉租保障性住房标准的城区最低生活保障家中凭《青海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根据社区居民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服务中心和辖县市人民政府明确提出申请书并出示住宅状况的证明文件。社区服务中心或辖县市人民政府派发《西宁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廉租住房申请表》。

2.社区服务中心和辖县市人民政府收到申请办理后,立即机构社区居民开展入户调查、核查。并对基础满足条件的家中予以公示公告。公示公告內容包含,最低生活保障目标名字、身份证号码、最低生活保障家中总数、家中平均月收入、房子位于、定居状况、住宅总建筑面积、平均住宅总建筑面积等,公告期为十五日,并将公示结果和相关证明文件报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县(区)建设行政单位会与(县)民政对申请和调研原材料予以审批,并将审批决定再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所或所在单位予以公示公告,公示公告限期十五日。

4.经公示公告情况属实或质疑不创立的,由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县(区)民政予以准许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经公示公告有质疑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民政在10天内进行核查。对核查后未予备案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表明原因。申请人仍有质疑的,可向区级市人民政府申请办理核查。

5.对申请办理租用租房补贴、商品配租确保方法的予以准许备案的,由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申请人详细情况明确提出廉租保障性住房方法建议。租用租房补贴的报县(区)市人民政府准许,由县(区)市人民政府书面通知申请人。在城区商品配租的报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市房地产管理单位会与市民政审批准许,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书面通知申请人。在县里商品配租的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准许,由县人民政府书面通知申请人,报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6.申请人持书面通知申请办理廉租保障性住房的相关办理手续。

7.申请人获得商品配租房子的门牌号,由市、县房地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与监察部门依照艰难优先选择的标准,用一定的方法明确,申请人获得门牌号后理应与市、县房地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廉租住房租赁合同》。

以上便是廉租房实际的申请办理流程,如果有需要,您能够认真阅读下,备好所需材料,尽早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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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申请 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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