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经济适用房申请资格是什么?

2020年07月06日 06:14:00
北京市经济适用房申请资格是什么?

1、2008年四月八号,北京发布《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中,针对已买经济适用房再发售,实行“新房子新方法、老房子老办法”。

2、针对新房子来讲,五年后发售售卖应补缴农田盈利等合同款,补缴额度依据原购经济发展可用住宅时的价格和售卖时同地区房子情况基础类似的普通产品房价差的70%补缴,同样价格标准下,已买经济发展可用住宅产权人户籍所属县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方法单位能够 优先选择认购。

3、另外考虑下列标准:具备北京城镇户口時间满三年,法定年龄18周岁(单身家庭申请者需法定年龄三十周年岁);申请办理家中平均住房面积、家庭年收入及财产合乎政府部门要求规范。

北京市经济适用房申请办理规范是什么?

1.一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2270零元及下列;平均住房面积在10㎡及下列;家中总资产净值在24万余元及下列;

2.二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3630零元及下列;平均住房面积在10㎡及下列;家中总资产净值在27万余元及下列;

3.三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45300元及下列;平均住房面积在10㎡及下列;家中总资产净值在36万余元及下列;

4.四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52900元及下列;平均住房面积在10㎡及下列;家中总资产净值在45万元及下列;

5.五人及以上家庭成员,年收入在60000元及下列;平均住房面积在10㎡及下列;家中总资产净值在48万余元及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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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 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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