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位于高青县高苑路以北,青城路以南,六号路以西。地块紧依芦湖公园。距实验小学、高青一中、芦湖公园、县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公共设施相距不远。从地理位置、自然条件、气象和地震资料及基础设施条件、社会经济协作条件等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高青县县城,项目区地势平坦,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方便,基础设施完备。目前,一期建设住宅楼6栋,11B#、17#住宅楼均为地上十一层,地下二层;11#、 15# 、19#、 21#住宅楼均为地上十一层,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为51003m2,其中11B#5649m2、17#6143m2均为复式结构,11#10613m2、15#10930m2、19#9239m、21#8429m2均为平层结构,建筑高度为33.45m。建筑结构形式均为CL结构,基础形式为桩基础,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