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新城征迁】姜家山乡姜家山村、郑云自然村的《征收公告》、《签约公告》、《签约


  7月12日下午,高铁新城征迁工作指挥部正式发布姜家山乡姜家山村、兴运村(郑云自然村)《征收公告》《签约公告》和《签约告知书》,确定2018年7月17日-2018年8月25日(40天)为姜家山村、郑云自然村房屋征收签约期。公告的发布,标志着姜家山乡第一批两个村的房屋征收工作进入“倒计时”。



  按照高铁新城总体规划,根据《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批准文号:浙土字A[2017]-0244、浙土字A[2017]-0245、浙土字A[2018]-0053)》批准,以及《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衢州市区城中村改造加快农民市民化步伐的若干意见》(衢政发[2014]55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姜家山村征收范围内的集体土地房屋实施征收,现将征收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姜家山村征收范围内各类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1.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柯城区姜家山乡人民政府。

  2.被征收人: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

  3.征收委托中介服务机构:衢州市友邦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三、搬迁期限

  2018年7月17日至2018年8月25日。

  四、安置办法

  本次征收安置采用产权调换安置、“房票”安置、货币补偿安置三种安置方式,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

  特此公告。

  柯城区姜家山乡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2日




  为推进衢州市高铁新城城中村搬迁改造项目建设,保障广大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柯城区高铁新城征迁工作指挥部工作部署,决定启动高铁新城城中村搬迁改造房屋征收签约活动,现将签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签约期限

  签约期共计40天,第一阶段签约时间为20天(2018年7月17日8:30至2018年8月5日24:00止);第二阶段签约时间为10天(2018年8月6日8:30至2018年8月15日24:00止);第三阶段签约时间为10天(2018年8月16日8:30至2018年8月25日24:00止)。

  二、签约地点

  姜家山乡姜家山村村民委员会会议室内,或预约上门签约。

  三、选房时序安排

  选房按照“先签约腾空先选房”原则进行选房。在签约期限内,每五天为一个集中选房批次,在五天内完成协议签订、腾空移交房屋的被征收人作为同一选房批次,以此类推。

  特此公告。

  柯城区高铁新城征迁工作指挥部

  柯城区姜家山乡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2日



  为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便于被征收人了解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相关事项,根据柯城区高铁新城征迁工作指挥部工作部署,决定启动高铁新城城中村搬迁改造房屋征收签约活动,现将签约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签约期限

  签约期共计40天,第一阶段签约时间为20天(2018年7月17日8:30至2018年8月5日24:00止);第二阶段签约时间为10天(2018年8月6日8:30至2018年8月15日24:00止);第三阶段签约时间为10天(2018年8月16日8:30至2018年8月25日24:00止)。

  二、签约地点

  姜家山乡姜家山村村民委员会会议室内,或预约上门签约。

  三、签约需要提供的材料

  1.被征收房屋的产权证、土地证(其他合法批文、罚没款票据)原件及复印件3份。

  2.被征收房屋产权人身份证及其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独生子女证(或证明)或再生育证明、准生证明,结婚证(离婚证),非农户口的需提供户口簿、社保证明、未享受房改、政府保障性住房等政策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各3份)。

  3.被征收房屋产权人不能前来签订协议的可出具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应携带委托书及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被征收人应对提供的上述材料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如提供的材料存在虚假、伪造等情形,由被征收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协议签订时,注明可安置人口、可安置面积、房屋(附属房)、附属物及其装修装潢价款,协议其他内容等选房结束后予以完善并据实结算。

  五、选房时序安排

  选房按照“先签约腾空先选房”原则进行选房。在签约期限内,每五天为一个集中选房批次,在五天内完成协议签订、腾空移交房屋的被征收人作为同一选房批次,以此类推。

  六、安置房地点为姜家山片区安置小区

  七、奖励措施

  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腾空房屋移交拆除的,享受以下奖励措施:

  1.在第一阶段签约期内(2018年7月17日8:30至2018年8月5日24:00止)签约并腾空的,享受全额奖金,即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奖励合计400元/㎡;第二阶段签约期内(2018年8月6日8:30至2018年8月15日24:00止)签约并腾空的,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奖励合计260元/㎡;第三阶段签约期内(2018年8月16日8:30至2018年8月25日24:00止)签约并腾空的,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奖励合计160元/㎡。

  2.确认的房屋面积之外的部分,被征收人在签约起始之日起20日内签约并交付拆除的,享受残值补助和场地清理费补助;在21日至30日内签约并交付拆除的,只享受残值补助;超出30日签约的,取消残值补助和场地清理费补助。

  逾期未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腾空房屋移交拆除的,取消相应奖励措施。

  八、其他事项

  如因被征收房屋面积、安置人口、家庭矛盾等原因影响签约的,我们建议您户可先行签约,将此类问题在协议中注明未尽事宜处理方式。以确保您户在公告签约期限内各项奖励政策的享受。

  特此告知。

  柯城区高铁新城征迁工作指挥部

  柯城区姜家山乡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2日



  按照高铁新城总体规划,根据《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批准文号:浙土字A[2017]-0244、浙土字A[2018]-0053)》批准,以及《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衢州市区城中村改造加快农民市民化步伐的若干意见》(衢政发[2014]55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兴运村(郑云自然村)征收范围内的集体土地房屋实施征收,现将征收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兴运村(郑云自然村)征收范围内各类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1.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柯城区姜家山乡人民政府。

  2.被征收人: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

  3.征收委托中介服务机构: 衢州市柯城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三、搬迁期限

  2018年7月17日至2018年8月25日。

  四、安置办法

  本次征收安置采用产权调换安置、“房票”安置、货币补偿安置三种安置方式,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

  特此公告。

  柯城区姜家山乡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2日



  为推进衢州市高铁新城城中村搬迁改造项目建设,保障广大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柯城区高铁新城征迁工作指挥部工作部署,决定启动高铁新城城中村搬迁改造房屋征收签约活动,现将签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签约期限

  签约期共计40天,第一阶段签约时间为20天(2018年7月17日8:30至2018年8月5日24:00止);第二阶段签约时间为10天(2018年8月6日8:30至2018年8月15日24:00止);第三阶段签约时间为10天(2018年8月16日8:30至2018年8月25日24:00止)。

  二、签约地点

  姜家山乡兴运村村民委员会会议室内,或预约上门签约。

  三、选房时序安排

  选房按照“先签约腾空先选房”原则进行选房。在签约期限内,每五天为一个集中选房批次,在五天内完成协议签订、腾空移交房屋的被征收人作为同一选房批次,以此类推。

  特此公告。

  柯城区高铁新城征迁工作指挥部

  柯城区姜家山乡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2日



  为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便于被征收人了解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相关事项,根据柯城区高铁新城征迁工作指挥部工作部署,决定启动高铁新城城中村搬迁改造房屋征收签约活动,现将签约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签约期限

  签约期共计40天,第一阶段签约时间为20天(2018年7月17日8:30至2018年8月5日24:00止);第二阶段签约时间为10天(2018年8月6日8:30至2018年8月15日24:00止);第三阶段签约时间为10天(2018年8月16日8:30至2018年8月25日24:00止)。

  二、签约地点

  姜家山乡兴运村村民委员会会议室内,或预约上门签约。

  三、签约需要提供的材料

  1.被征收房屋的产权证、土地证(其他合法批文、罚没款票据)原件及复印件3份。

  2.被征收房屋产权人身份证及其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独生子女证(或证明)或再生育证明、准生证明,结婚证(离婚证),非农户口的需提供户口簿、社保证明、未享受房改、政府保障性住房等政策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各3份)。

  3.被征收房屋产权人不能前来签订协议的可出具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应携带委托书及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被征收人应对提供的上述材料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如提供的材料存在虚假、伪造等情形,由被征收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协议签订时,注明可安置人口、可安置面积、房屋(附属房)、附属物及其装修装潢价款,协议其他内容等选房结束后予以完善并据实结算。

  五、选房时序安排

  选房按照“先签约腾空先选房”原则进行选房。在签约期限内,每五天为一个集中选房批次,在五天内完成协议签订、腾空移交房屋的被征收人作为同一选房批次,以此类推。

  六、安置房地点为姜家山片区安置小区

  七、奖励措施

  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腾空房屋移交拆除的,享受以下奖励措施:

  1.在第一阶段签约期内(2018年7月17日8:30至2018年8月5日24:00止)签约并腾空的,享受全额奖金,即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奖励合计400元/㎡;第二阶段签约期内(2018年8月6日8:30至2018年8月15日24:00止)签约并腾空的,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奖励合计260元/㎡;第三阶段签约期内(2018年8月16日8:30至2018年8月25日24:00止)签约并腾空的,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奖励合计160元/㎡。

  2.确认的房屋面积之外的部分,被征收人在签约起始之日起20日内签约并交付拆除的,享受残值补助和场地清理费补助;在21日至30日内签约并交付拆除的,只享受残值补助;超出30日签约的,取消残值补助和场地清理费补助。

  逾期未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腾空房屋移交拆除的,取消相应奖励措施。

  八、其他事项

  如因被征收房屋面积、安置人口、家庭矛盾等原因影响签约的,我们建议您户可先行签约,将此类问题在协议中注明未尽事宜处理方式。以确保您户在公告签约期限内各项奖励政策的享受。

  特此告知。

  柯城区高铁新城征迁工作指挥部

  柯城区姜家山乡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2日

  来源于柯城区高铁新城征迁工作指挥部、姜家山乡人民政府
来源:柯城发布
律师声明:凡注明"来源:非房产超市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系本站转载自其它媒体或网友原创,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凡注明"来源:房产超市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产超市网所有,未经许可请勿转载刊登。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网。联系方式:83671655。

1 分钟前 136****0960 已经发送申请
1 分钟前 183****1508 已经发送申请
2 分钟前 135****8912 已经发送申请
2 分钟前 139****9227 已经发送申请
3 分钟前 178****7279 已经发送申请
3 分钟前 137****1103 已经发送申请
4 分钟前 136****4125 已经发送申请
4 分钟前 157****0242 已经发送申请
5 分钟前 137****3285 已经发送申请
5 分钟前 151****6122 已经发送申请

衢州房产超市,专业的衢州房产网,提供实时的衢州新楼盘, 衢州楼盘信息以及衢州房价查询,您可以查到衢州新楼盘的打折优惠以及团购活动,您还可以按 区域查找衢州新房、二手房,也可以按区域查询衢州房价,为您找到适合的衢州新房房产信息。
浙江房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1038号
ICP证:浙B2-20100070浙ICP备2022022380号-1
电话:400-890-1122
分享到
新浪微博 微信好友 微信朋友圈 QQ好友 QQ空间 更多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