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拍预告:邕宁区GC2020-052地块54亩商住地将拍

2020-06-03
  2020年6月30日,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将以挂牌交易方式公开出让位于邕宁区灵山二级路以北、城关路以西、八尺江路以南的GC2020-052地块54.059亩商住用地。地价影响房价,所以关注 南宁房产或南宁二手房的人对土拍都比较敏感,本站点将关注并播报该幅地块出让情况。


  GC2020-052地块信息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GC2020-052地块用于建设蒲新小区P2号农民安置项目,该地块包含450109100001GB00949和450109100001GB00950两宗地,实际出让总面积为36039.07平方米(折合54.059亩),其中:

  (一)450109100001GB00949宗地(以下简称“宗地一”)位于邕宁区灵山二级路以北、城关路以西、八尺江路以南,出让蓝线图编号为CR0109201800005,实际出让面积21807.56平方米(折合32.711亩),土地批准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
  宗地一容积率>2.0且≤3.5(商业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为5%-8%),拟建建筑的各项退、间距、绿地、停车及日照等技术要求及其他未尽规划事宜必须满足《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现行版本)及《南宁市建筑工程规划指引》的要求,否则须降低容积率;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高度≤100米;地块须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每百户按不少于30平方米建筑面积设置,且单处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300平方米,并符合南府规(2019)24号文要求;地块须配建婴幼儿照护服务场地,按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配建,建设必备的服务设施及安全配套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建成并验收合格后无偿交付当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且须符合桂政办发(2019)102号文要求;地块中建设不少于地块住宅总建筑面积15%的公共租赁房,公共租赁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在60㎡范围内,应安排在项目首期建设,装修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装修标准〉、〈南宁市人才公寓装修标准〉的通知》(南房〔2013〕87号)执行,网络、有线电视、管道燃气管线到户内,开通费用由住户自理。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邕宁规)202000001号]的规定执行。

  (二)450109100001GB00950宗地(以下简称“宗地二”)位于邕宁区龙关路南一里以东、城关路以西、那林路以北,出让蓝线图编号为CR0109201900001,实际出让面积14231.51平方米(折合21.347亩),土地批准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
  宗地二容积率>2.5且≤4.0(商业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为5%-8%),拟建建筑的各项退、间距、绿地、停车及日照等技术要求及其他未尽规划事宜必须满足《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现行版本)及《南宁市建筑工程规划指引》的要求,否则须降低容积率;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高度≤100米;地块须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每百户按不少于30平方米建筑面积设置,且单处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300平方米,并符合南府规(2019)24号文要求;地块须配建婴幼儿照护服务场地,按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配建,建设必备的服务设施及安全配套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建成并验收合格后无偿交付当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且须符合桂政办发(2019)102号文要求。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邕宁规)202000002号]的规定执行。

  GC2020-052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48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5190万元。竞买保证金在土地出让成交后转为履行出让合同定金,定金可抵作等额成交地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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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项目主要建设和管理等要求
  (一)竞得人须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邕宁规) 202000001号]、[审批号:(邕宁规) 202000002号]和《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南住建开发意见书〔2020〕10号、南住建开发意见书〔2020〕11号)以及与邕宁区人民政府签订《蒲新小区P2号农民安置房项目合作协议》的有关规定开发建设。土地出让后,不得擅自提高容积率和改变用途。

  (二)本项目竞得人须提供不少于52065 ㎡(包括回建住宅、物业商铺和配套公益项目用房)的计容安置物业(安置人数为801人,全部集中在地块二)和不少于地块一住宅总建筑面积的15%的公租房。其中,地块二安置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48060㎡(按建筑面积60㎡/人标准),装修标准参照《南宁市拆迁安置房装饰装修标准》执行,网络、有线电视、管道燃气管线到户内,开通费用由住户自理;解决安置农民物业管理费的物业商铺(含用于公共管理、文化体育、环境卫生、医疗保健、安全保障等的配套公益项目用房)建筑面积为4005㎡(按人均5㎡计),该项物业建成后交付邕宁区政府或政府指定的机构接收;安置小区用地范围内的安置回建物业机动车位按住宅不低于0.6个/100㎡、其他安置物业不低于1.0个/100㎡标准配置,提供机动车位不少于424个(其中安置配套地下机动车位不少于382个);地块一公租房部分由竞得人无偿移交给市政府指定的运营管理机构统筹安排,公租房在开发建设、移交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由竞得人自行承担,装修和交房标准按《关于印发〈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装修标准〉、〈南宁市人才公寓装修标准〉的通知》(南房〔2013〕87号)执行,网络、有线电视、管道燃气管线到户内,开通费用由租户自理。

  (三)项目用地须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9个月内开工,安置房和公租房部分竣工时间为自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其他商品住房自开工之日起36 个月内完成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开工标准按以下原则约定: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需挖深基坑的项目,基坑开挖完毕;使用桩基的项目,打入所有基础桩;其他项目,地基施工完成三分之一。竣工标准以用地项目取得宗地最 后一期《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约定。竞得人应在项目开、竣工时,向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书面申报或进行网上申报(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zrzyj.nanning.gov.cn)。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未开工、竣工的,竞得人要在到期前申报延迟原因。不执行申报制度的,一年内不得参加南宁市土地竞买活动。根据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五象新区执行<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用地开竣工管理的通知>具体操作规定的通知》(五象管委办〔2018〕119号)及《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用地开竣工管理的通知》(南国土资规〔2018〕2号)的有关规定,竞得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或同意延期建设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支付相当于土地出让成交价款总额0.1‰的违约金,单次计收延期开工违约金最 高金额不超过土地出让总价款的3%,单次计收延期竣工违约金最 高金额不超过土地出让总价款的1%;竞得人造成土地闲置的,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关规定处置。

  (四)配建的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应安排在首期建设。在项目总平或配建公租房单体设计方案报审阶段,项目的总平或单体设计方案应先报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查,由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针对方案中拟配建公租房的户型及配建方案出具审核意见后,竞得人方可申报该总平或单体设计方案。配建的公租房产权属市政府所有,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市政府指定的运营管理机构统筹安排。公租房在开发建设、无偿移交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竞得人自行承担。

  (五)安置项目的合作方式、规划设计要求、建设施工及验收标准、建设时限、出资方式、管理要求、安置办法、项目交付时间、产权的办理、对被安置群众的综合服务要求、物业管理、违约责任等其他要求严格按照与邕宁区人民政府签订的《蒲新小区P2号农民安置房项目合作协议》的有关约定执行。

  三、竞买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地块不接受联合申请。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以及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者不得参加竞买。

  四、公开出让方式
  本期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两宗地作为一个标的整体出让,不接受单宗竞买。每次报价只对标的进行有效报价,每次报价不得低于该标的上一次最 高报价,出让标的最终按出价最 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项目所建安置住宅面积48060㎡由政府按4177元/㎡出资回购,安置物业商铺面积4005㎡由政府按4121元/㎡出资回购。

  五、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 心B座2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拍卖大厅(具体交易大厅详见当天交易项目场地安排);挂牌报价时间为2020年6月21日8时00分至2020年6月30日上午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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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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