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嘉兴详细购房政策指南,买房前必须了解!

  购房前,除了准备好购房资金,还需对购房政策有一个详细的了解,例如限购政策、商贷政策、公积金贷款政策、交易政策等。

  为了让大家全面了解嘉兴的购房政策,特别整理了一份最新的嘉兴购房政策指南。无论买新房、二手房;准备买房的,还是打算换房的……都用的着。

一、购房政策

  1、支持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合理购房需求。

  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凭以下资料享受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政策:(1)嘉兴市范围内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2)在长三角地区(包括: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缴纳过社保的记录证明。

  其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按原购房政策执行,在全市范围内限购一套商品住房。

二、商业贷款政策

  1、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①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20%

  ①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认房不认贷,如贷款全部结清,最低首付20%;如有1笔贷款未结清,首付比例最低30%;如有2笔贷款未结清,不得再贷款。

  以上政策基于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

  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凭以下资料享受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商贷政策:(1)嘉兴市范围内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2)在长三角地区(包括: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缴纳过社保的记录证明。

  无以上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全市范围内限购一套,首付比例50%

三、房地产交易政策

  1、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完成不动产权属登记的,可上市交易或公证转让。原限售房屋在政策执行范围内。

  2、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商品住房,按原交易政策执行,即:

  (1)在本市范围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嘉兴任何一个县(市、区)新购买144平方米以上的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2年内不得转让

  (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嘉兴任何一个县(市、区)购买144平方米以上的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2年内不得转让

  3、因申领人才购房补贴需限制交易的房屋不在执行范围内,参照相关人才政策要求执行。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首贷额度

  自2022年5月1日起,对首套首次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实行上浮。

  1、在本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其单人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上浮至40万元双人及以上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上浮至80万元

  2、在本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保底贷款条件的职工,其单人最高贷款额度由15万元上浮至20万元

  3、本次额度上浮与住房公积金支持人才安居及品质提升等优惠政策不叠加使用。

  (二)公积金贷款利率

  自2022年10月1日起,嘉兴市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

  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对照表

  (三)二孩及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

  加大在嘉兴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二孩及以上家庭解决住房问题的支持力度,相关政策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1、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可按当期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上浮20%确定;其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可按当期首套首次最高额度上浮20%

  2、无住房且租赁住房的二孩及以上家庭,实际房租支出超过限额标准的,可提供租赁有效凭证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3、二孩及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与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或优惠政策)不叠加使用。

  4、以上所称“二孩及以上家庭”是指“同一对夫妻(至少一方为嘉兴户籍)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下共同合法生育或收养2个及以上子女的,且现家庭至少有一个子女未成年”。具体以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夫妻生育情况证明为准。

  5、原有规定与上述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内容为准。

  (四)公积金贷款额度倍数

  嘉兴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商转公贷款)额度的计算倍数于2023年4月1日起调整。

  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其可贷额度按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确定,调整后将按15倍计算

  (五)商转公贷款

  1、自2023年6月1日起受理商贷发放日期在2020年9月30日之前的商转公贷款申请。

  2、自2023年9月1日起受理商贷发放日期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的商转公贷款申请。

  3、具体由各受托银行根据商贷发放时间,按照“先贷先转、依序受理”的原则,通过预约依序受理并通知预约职工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预约等候期间可先申请办理委托按月或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业务,以缓减还贷压力。

  4、市公积金中心将根据资金运行及预约状况,安排后续商转公贷款业务受理时限并及时对外公布。

  咨询电话:0573-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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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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