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热点:敢不敢无偿收回闲置的“地王”?
2007年是广州住宅用地最活跃的一年。全市总共成交住宅用地50余宗,其中27块地的地价因为一次次刷新了区域地价的新高,被冠以“地王”称号。然而,当初买地的热潮却并没有反映到2009年的楼市上。近日,媒体调查显示,在广州27块“地王”中,有24块没有开发或者没有销售。
天价竞得“地王”,然后闲置和荒废,表面看起来是开发商的资金链出了问题,或者是做了赔本买卖。其实,地产商是在玩一场资本游戏。其一,囤“地”居奇,以时间换价格,营造房价高升预期。其二,以“地王”带动周边地区自己开发的其他楼盘升值。以广州“城建地产”为例,2009年6月,该公司以1.5万元每平方米的均价拿下了CBD珠江新城的一块土地,成为新“地王”。随后周边楼盘应声而涨,这其中就包括“城建地产”的地产项目“星汇云锦”,“城建地产”就此多赚了2亿元,而它拿下的“地王”总价也不过3.45亿元。其三,闲置地块是扩大公司市值最佳渠道。对那些准备上市或者已经上市的开发商而言,高价屯地可以达到高估资产、市值膨胀的目的。
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当地政府完全可以无偿收回这些“地王”的土地使用权。《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法律和规章都明确规定: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动工开发时,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对照这些法律条文,当地国土管理部门只要依法行政、按章办事就是了,对闲置两年的各种“地王”,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入市拍卖。
事实上,包括广州在内的一些城市,前两年也曾板起面孔,对一些闲置地块进行处罚。比如:在2007年,广州就收回了1366宗闲置土地,用地面积达25.9平方公里;同年,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也依法对3家房地产企业闲置土地进行立案查处,罚款金额共计3351.9922万元。只不过,这些地块都不是“地王”,拿地的公司也只是业内名不见经传的中小企业。能够竞得“地王”,都是财大气粗、实力雄厚的公司,不是上市企业,就是地产界大鳄。
两年前的“地王”还没有消化,现在全国各地又在上演疯狂争抢“地王”的一幕,新的“地王”是不是也要闲置下去,民众拭目以待。但是,对于那些已经闲置两年的土地,无偿收回使用权,应该是时候了。敢不敢无偿收回闲置的“地王”?这是对政府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理念和能力的考验。
1 分钟前 156****8978 已经发送申请
1 分钟前 138****4200 已经发送申请
2 分钟前 139****1608 已经发送申请
2 分钟前 198****2574 已经发送申请
3 分钟前 186****1079 已经发送申请
3 分钟前 137****7512 已经发送申请
4 分钟前 137****9909 已经发送申请
4 分钟前 139****7399 已经发送申请
5 分钟前 130****4201 已经发送申请
5 分钟前 182****9309 已经发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