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
在外租房,现在住房租赁合同是必须要签订的,因为这是一种维护自己权益的凭证,一起来了解下住房租赁合同范本,及时的保障自己在租房的过程中权益得到有效的维护。租赁合同注意哪些事项?在按照租赁合同法签订租赁合同后,最好对租赁合同进行备案,同时要进行租赁合同补充协议 填充时,也可按照租赁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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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租赁合同都是一年起签的吗?
不是。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在遵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住房租赁的具体租赁期限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协商确定。一般情况下,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一年期的租赁合同较多,也形成了一定的交易习惯。通常情况下,如果租期低于一年的,租金可能会提高。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1回答|2021-11-24 15:46:00 -
租赁住房一定要签书面形式的租赁合同吗?
是的。租赁住房无论是长租或是短租一定要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一是,签订书面合同是法律规定。住房属于房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二是,签订书面合同可有效保护承租人。在租赁过程中,承租人通常处于弱势地位,一旦产生纠纷,通常需要依据约定即租赁合同进行调处,而口头约定存在难以取证、难以判别是否属于最终约定等问题,仅靠口头约定,承租人的利益难以得到充分保护。因此, 住房租赁应当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1回答|2021-11-24 15:43:09 -
住宅租赁合同问题终止问题
1.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2.乙方的经济损失由政府列为拆迁赔偿,但乙方须先去主管部门申报权利。3.根据实际损失原则,金额无法确定。问题补充:1.只要在合同期内,就可主张补偿损失。2.跟合同年限没关系。因为此地为国家征用,只会赔偿你实际损失,即你精装等等费用,而不会去计算你所谓二十年可预见收益。不管该地最后用做什么用途,首先须收归国有,然后在由国家转让使用权。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直接去使用。你不必去考虑关心该地的具体用途,与你无关。
2回答|2020-08-18 16:41:40 -
签房屋租赁合同需要哪些手续呢?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据此,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办理下列手续:1.出租人与承租人应签订书面租赁合同。2.租赁双方应当在祖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申请登记备案应提交下列文件:a.书面租赁合同。b.房屋所有权证书。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已设定抵押的房屋的,须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c.当事人的合法证件。d.经办人的证明文件。房屋代管人出租产权人委托代管的房屋,须提交房屋产权人明确授权其有出租房屋权限的委托书和代管人的合法证件;e.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外地人员承租本市房屋需提交户籍地证明其身份。外出事项的证明;有些性质房屋的出租(如机关、事业和公益单位的房屋)需提供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机关、部队和企事业单位祖用城市私房需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批准。3.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
5回答|2020-05-18 16:50:40 -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协议是什么呢?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甲、乙双方就年月日共同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下称合同)的解除相关事宜,约定如下,以资遵守。一、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二、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以下事实:1、甲方已收取乙方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期间的租金共计人民币X元(大写:X);收取乙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X元(大写:X);2、乙方经甲方允许,已实际对承租房屋进行了装饰、装修和改造,并支出费用人民币X元(大写:X);3、乙方承租后为承租房屋添置了XXX等物品,价值人民币X元(大写:X);4、甲方已代收乙方缴纳的水电、煤气等费用人民币X元(大写:X)。至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尚欠水、电费用X元。三、乙方装饰、装修及改造费用与欠付甲方租金、欠缴水、电费相互折抵(或折抵后甲方/乙方须向对方另外给付人民币X元)。四、合同解除后,乙方所有的可移动物品归属乙方;租赁房屋内固定物及装修部分归属甲方。五、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X日内迁出租赁房屋。乙方按约迁出租赁房屋后X日内,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X元(大写:X)并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给乙方。乙方帐号见合同。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3回答|2020-05-18 16:50:18 -
房东在租赁合同期内要提价,合理吗?
,(每年租金增幅在壹千元以内)如果合同上有体现这句话,他是无权收回房屋的!!!
2回答|2020-05-18 16:41:35 -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问题
生效与否得分开看。转租权,合同的主体的人数与合同生效与否不存在必然的关系。主要是看存在一张纸上的合同能否相对每个个人独立适用。我下边两个例子你要是看的懂,就能解决看不懂。那你就请教“等...没...人”吧。你看看你们是那种情况如果是第一种没说的房主是违法的,如果是第二种那么房东的做法就是合法的。转租权不解释了,其实不约定,在法律上承租人也是不享有的。合同生效是个相当复杂的问题,我不过多叙述,用普通的例子也有不严谨的地方,意在说明问题。1、我要去买书,打算给同学带,于是我拿出一张纸跟同学们说,谁要带这本书,就在这张纸上签名。很多同学签名。这时有一个同学签字了,我带了,他又不承认了,我不能就这一个人违约,追究全部同学的责任,我只能追究这个人的责任。那么其实一张纸,可以同时成立N个合同。这N个合同的生效与否,不取决于人数,和其他人的行为。因为我的做法相当于每个签字的同学,都是具有一对一的独立性的。我们每个一对一都是独立存在的合同。2、我要去买书,打算给同学带,于是我拿出一张纸跟同学们说,谁要带这本书,就在这张纸上签名。但是必须6个人一组。这时有5个人一组签名的,那么相对于这5个人合同是不生效的或者说是不成立的。因为他们不符合我的要求。这5个在我的角度看来其实就是例1中的一个人。你所说的合同,你要分清的其实就是这个你们签订的合同,相对于你们每个人是不是能一对一独立存在。再说一个可能出现的情况,我揣测的,如果房东和你们约定,“我这个房子租给你们6个人住,每个月3000块。”那么他实际上把你们6个人视为是一体的,那么仅仅有4个人住是不能成立合同的。他收你们房租要退给你们,其实他以为你们是分开给他的,他也接受,但是这并不能必然表明他接受了你们4个人租(除非他明说可以,或者有书面。录音等证据表明),他也许只是认为你们分开给钱。我不是向着谁说话,而是就法律上的规定做说明。很多都是不严谨的语言只是方便不懂法律的人看而已。
10回答|2020-05-13 13:5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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