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住房发展2024年度实施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的工作部署,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建立“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机制,推动住房发展实现供需平衡回归正向循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结合我市住房发展现状,制订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住房发展年度计划是建立“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机制的重要抓手。各地要充分认识住房发展年度计划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实施,根据人口变化确定住房需求,结合住房需求科学安排土地供应和引导配置金融资源,实现以人定房,以房定地、以房定钱,促进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结构合理,防止市场大起大落。
二、具体任务
(一)全市房地产发展计划。2024年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与2023年度保持持平。
(二)保障性住房发展计划。2024年新增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4800套(原则上以70平方米左右为主,最大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发放公共租赁住房补贴不少于340户。
(三)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2024年计划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64个,涉及房屋251栋,居民4865户,住宅建筑面积52.7万平方米。
三、工作要求
各地要坚持“房住不炒”,统筹推进保交楼任务和满足多层次多样化住房需求,因地制宜用好政策工具箱,建立“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新机制,坚持长短结合、标本兼治、大胆探索,突出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可持续性,积极探索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推动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切实托稳群众的“安居梦”。
(一)优化土地供应体系。坚持土地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通过增量供应与存量挖潜相结合,进一步优化土地供应体系,以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宅用地供应为重点。按照我市近期建设规划执行土地供应计划,完善规划管理审批制度。积极开展闲置土地盘活工作,建立全市城乡统一的闲置土地处置机制,加快推进闲置土地核查及认定工作,对经认定的闲置土地统一规划,分类有序进行盘整,为房地产市场土地供应提供支持。
(二)用实用好金融政策。充分利用住房城乡建设部与金融监管总局出台的最新金融政策,建立健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加快分批形成我市房地产项目“白名单”。
(三)用足用好房地产新政策。落实《肇庆市促进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进一步细化工作细则,从支持促进住房消费、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提振房企投资信心、促进行业提质发展等四方面,通过鼓励住房“旧换新”“旧转保”、实施阶段性购房补助、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缓解企业涉房完税压力、探索政府投资性项目等试行“工购房”房票结算制度”等措施,促进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房地产市场的良性循环和商品房量、房价回升。
(四)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一是发展多渠道、多样化的保障性住房筹集模式。用好公积金收益等各类资金,通过政府新建、购买、长期租赁、商品房项目配建、企业园区配建等多种方式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由政府主导、通过购买或长期租赁方式筹集保障性住房的,严格遵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实施条例要求,依法依规实施采购。二是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相关优惠政策,积极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通过政策性银行中长期政策性贷款支持、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资本金注入、保障房资产注入等措施,鼓励、支持企业和社会力量收购或长期租赁库存商品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形式出租。三是完善新型住房保障制度,实行分类保障。公共租赁住房主要面向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供应。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新市民、青年人供应,不设收入线门槛,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住房。
(五)多举措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防范重点领域风险隐患的安排部署,针对本地区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积极研究有针对性措施,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预防和有效化解逾期交房和“烂尾楼”等风险。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中介机构经营行为,严厉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净化市场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合理引导稳定市场预期。坚持突出重点,多措并举加强监管,全力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隐患。
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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