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公积金是务必缴纳的吗

2020年10月20日 17:28:00
个人公积金是务必缴纳的吗

是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调整)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国有公司、城镇集体所有制、外国投资公司、城镇民营企业以及他城镇公司、工作单位、非营利性单位、社团组织理应在开设后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存缴备案,并自备案之日起21日内到金融机构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开设办理手续。

个人公积金缴纳有什么要求呢?

1、个人公积金中有关职工本人存缴的,每个月从其薪水中由所属单位代收代缴。在每个月派发职工薪水之日起五日内单位理应将单位存缴的和为职工代交社保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款账户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由委托金融机构记入。如本月扣缴总数变化使扣缴额度有变化的,住房公积金应当由单位到开户行办理变更后再扣缴。

2、从报名参加工作中的第二个月新报名参加工作中的职工刚开始存缴住房公积金;新加入的单位职工从被加入到单位发工资之日刚开始存缴住房公积金。

3、单位录取或与职工停止劳务关系的,单位理应自录取或自劳务关系停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方法办理存缴备案或变更备案,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方法的审批文档,到委托金融机构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开设、迁移或是保存办理手续。

4、新开设的单位理应自开设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方法办理住房公积金存缴备案,并自备案之日起二十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方法的审批文档,到委托金融机构为本单位职工办理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开设办理手续。

5、单位合拼、公司分立、撤消、散伙或是倒闭的,理应自产生上述所说情况之日起三十日内由原单位或是结算机构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方法办理变更备案或是销户备案,并自办理变更备案或是销户备案之日起二十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方法的审批文档,到委托金融机构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迁移或是保存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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