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杠杠!宜兴城区新楼盘15%的房子必须优先留给他们!
想要买房的小伙伴注意啦! 日前,为进一步吸引人才来宜创新创业,宜兴市人才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印发《宜兴市人才优先购买商品住房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关键词解读 城区范围: 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
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申请办理预售许可(现售备案)前,应将人才优先购房的楼盘信息、优购房源信息在销售现场公示。 注意事项
人才及其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只能按“一次、一套”原则享受优购政策。
包括宜城街道、丁蜀镇、新街街道、屺亭街道、新庄街道。
购房申请对象:
首 次来宜创业或在宜兴企业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技师及以上的人才。
就业企业:
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五项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含市属国有企业),不含房地产企业、金融服务企业以及垂直管理的企业。
申请条件:
人才本人及其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宜兴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人才在《办法》实施后,将家庭拥有的住房出售造成无自有住房的,自该住房不动产转移登记满两年后方可申请优先购房资格。
对于有人才报名购房的楼盘,开发企业应当在预(销)售方案中明确人才优购房源信息和人才集中认购时间。
人才集中选房认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并接受主管部门或公证机关监督,选房结果应及时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已被人才认购的房屋应及时在销售现场信息公示中注明。
人才认购后退订优购房的视作已享受优购政策,不具备再次申请优购资格。
人才优购执行实名制要求,须人才本人购买,认购后不得更改购房人姓名,所购房源在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之日满三年后方可转让。
1 分钟前 135****6321 已经发送申请
1 分钟前 130****7670 已经发送申请
2 分钟前 151****7141 已经发送申请
2 分钟前 139****2223 已经发送申请
3 分钟前 186****5670 已经发送申请
3 分钟前 189****9758 已经发送申请
4 分钟前 153****8267 已经发送申请
4 分钟前 158****1150 已经发送申请
5 分钟前 189****9603 已经发送申请
5 分钟前 135****3014 已经发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