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现“最多改一次”
10月20日,台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受邀介绍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情况。
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直接关系居民生活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今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旧改”领导小组,明确改造计划,注重技术指引。目前,各项改造工作稳步推进。
“具体工作中,我们把改造内容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类。从最迫切的水、电、气、路、环卫、安防、管线、违建、停车等基础设施,到休闲设施、房屋修缮、景观绿化等提升,再到专业管理、养老、托幼、数字智能化等完善,台州的老旧小区改造正变得更加综合、全面。”市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施月中说。
各地在改造过程中尽量做到因地制宜。譬如,黄岩区对建于1980年之前或更早的老旧小区,结合当地老城区“36街72巷”历史脉络和“官河古道”建设,结合五洞桥、孔庙、桥上街等历史文化建筑保护,充分考虑挖掘历史文脉和文化内涵,努力保持辖区环境的历史延续性和形态特征;对建于1980—2000年的开放式或半封闭生活小区,则将临近的几个小区统一谋划、统一改造,并且将三年的改造项目统一打包,采用EPC总承包模式进行招标实施,建立老旧小区改造联席会议制度,确保改造工作稳妥推进。
老旧小区改造往往面临资金短缺难题。如何破解?
施月中介绍,台州采取了化“零钱”为“整钱”的方式,即统筹高效使用城乡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的“邻距里”社区服务综合体建设、治水办的“污水零直排”建设、综合执法部门的垃圾分类、公安部门的“雪亮工程”等各类专项资金,优先、倾斜保障老旧小区重点改造项目支出,切实解决专项资金使用分散等问题。同时,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积极申报“旧改”债券,积极探索引入市场化、专业化社会机构参与改造与后期管理。不久前,黄岩区金桂小区专项维修基金提取用于改造案例,还入选了住建部第一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九项机制”试点案例集》,这是对我市拓宽筹资渠道推动“旧改”工作的肯定。
据了解,与国内其他城市相比,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也颇具地方特色,“最多改一次”成效明显。眼下,针对一些小区水、电、气、路、通信、安防、停车等基础类改造,我市要求做到“一次性”改到位,并建立改后联合执法管理和“旧改办”统一审查把关制度,避免同一小区一定时期内出现交叉、反复改造等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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