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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合景·翡翠澜湾

土拍回顾丨20.6亿!绿地&合景联合打造黄岩永宁江畔超高层项目
2022-05-27 10:44:40

10月18日,黄岩区北城街道二环东路西侧、经四路南侧涉宅地块成功出让,共1轮,溢价率0% 

竞得单位:台州绿地山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杭州泓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绿地&合景泰富

成交价:206000万(最高限价267800万元)

楼面价:4037元/㎡

 

【地块位置】

 

 

地块属黄岩双宝珠规划区块位于黄岩区北城街道二环东路西侧、经四路南侧,为黄岩马鞍山超高层项目地块打造超高层、集中商业综合体、青少年活动中心住宅、酒店、商业、办公……还须无偿配建15班制幼儿园一个,社会公共停车场一处、一类公共厕所一处等。

地块周边有中天·翰林雅境、维科项目、黄岩经济开发区集团的综合体项目(商业、办公、停车场)、北师大实验学校、王林小学、台州西站黄岩东浦未来社区、台州科技职业学校、江南世家永宁半岛世茂璀璨荣府、台州吾悦广场等。

 

 

 

永宁江滨水风貌区(仅供参考)

 

根据地块补充公告:

 

 

该地块起始平均楼面地价4036.6元 /㎡,其中A地块城镇住宅用地楼面地价为5224元/㎡,零售商业用地楼面地价为5113元/㎡;B地块城镇住宅用地楼面地价为5612元/㎡,零售商业用地楼面地价为3507元/㎡,商务金融用地楼面地价为906元/㎡,文化设施用地楼面地价为1236元/㎡;C地块城镇住宅用地楼面地价为5551元/㎡,零售商业用地楼面地价为2410元/㎡,商务金融用地楼面地价为2182元/㎡,旅馆用地楼面地价为178元/㎡。

 

该地块建筑高度应为:A地块≤80m,B地块≤100m,C地块≤150m。其中居住建筑高度:27-80m,商业建筑高度≤40m。

 

 



双宝珠区块效果图(仅供参考)
 

 

该宗地块由三个子地块组成,地块范围:东至用地范围线,西、南至宝珠路,北至祺祥街;其中

 

A地块:东至总用地范围线,南至祺祥街(规划宽度36米),西至中心路(规划宽度18米),北至经四路(规划宽度18米);

B地块:东至中心路(规划宽度18米),南至祺祥街(规划宽度36米),西至宝珠路(规划宽度23米),北至经四路(规划宽度18米);

C地块:东至总用地范围线,西南至宝珠路(规划宽度23米),北至祺祥街(规划宽度36米)。

 

 

【地块信息】

用地面积:226590㎡,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84034㎡,即出让面积276.051亩,(其中,A地块:55503㎡,B地块:48807㎡;C地块:79724㎡);代征道路用地面积:37679㎡;代征绿化用地面积:4877㎡。

用地性质:A地块:二类居住用地(R2)、商业用地(B1);

建设内容:住宅、商业及配套设施用房

B地块:商业用地(B1)、商务用地(B2)、二类居住用地(R2)、文化设施用地(A2);

建设内容:商业、青少年活动中心、办公、住宅及配套设施用房

C地块:商业用地(B1))、商务用地(B2)、二类居住用地(R2);

建设内容:商业、酒店、办公、住宅及配套设施用房

出让地块总用途: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旅馆用地 、文化设施用地。

A地块: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B地块: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文化设施用地,C地块: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旅馆用地

容积率:A地块≤2.4;B地块≤2.5;C地块≤3.2;

规划建筑密度:A地块≤35%,B地块≤35%,C地块≤45%;

绿地率:A地块≥30%,B地块≥25%,C地块≥25%;

建筑高度:A地块≤80m,B地块≤100m,C地块≤150m;其中居住建筑高度:27-80米,商业建筑高度≤40米

建筑规模:地上总建筑面积:≤510330㎡(上述面积含物业管理用房、电力用房、电信用房等配套公共设施面积)。包括:

A地块地上建筑面积≤133205㎡,其中7000㎡≤商业建筑面积(含物业管理经营用房)≤8000㎡;

B地块地上建筑面积≤122015㎡,其中20000㎡≤商业建筑面积(含物业管理经营用房)≤22015㎡,青少年活动中心建筑面积≥10000㎡,办公建筑面积≥30000㎡,住宅建筑面积≤60000㎡;

C地块地上建筑面积≤255110㎡,其中商业建筑面积(含物业管理经营用房)≤60000㎡,酒店建筑面积≥30000㎡,45000㎡≤办公建筑面积≤46000㎡,住宅建筑面积≤119110㎡,商办与住宅建筑面积比应大于1:1,地下商业面积5000-10000㎡。

商业、办公及公共设施沿城市道路一侧不得设置围墙;围墙要求为通透式,且通透率不得小于50%,围墙后退范围内为面向公众开放的绿地。

 

 

 

【道路交通要求】

交通主出入口:A、B地块:北侧;C地块:西南侧。其中禁止开设机动车出入口范围详见附图。

【公共设施配置要求(部分摘录)】

1、A地块需无偿配建15班制幼儿园一个,建筑面积不少于5429㎡,用地面积不少于7870㎡,建好后须移交至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且产权归属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2、A地块集中配置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一处,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其中党群服务中心(站)不少于350㎡,社区用房和社区卫生计生服务站用房不少于650㎡,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至街道办事处,供社区使用和管理。

3、C地块临街配建一类公共厕所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20㎡,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至当地环卫机构。

4、C地块配建社会公共停车场一处,配建的地下社会公共停车位共计不得少于100个(不得以机械车位形式建设),须集中分区,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至当地政府指定部门。

4、本项目需根据行业主管部门要求配建移动通信基站。

【地下空间规划控制要求(部分摘录)】

1、用地性质:

A、B地块:停车和辅助配套用房,C地块:商业、停车和辅助配套用房。

2、地下商业面积:C地块地下商业面积:5000-10000㎡,其配套停车泊位应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标准《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1021-2013)执行。

3、A、B、C三个地块可设置地下通道连通

【城市景观风貌和建筑控制要求】

1、A地块可适当沿祺祥街布置住宅底商;B、C地块商业建筑应集中安排,块状布局,不得设置沿街住宅底商

2、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公共建筑(商业网点除外),内部平面禁止采用住宅、公寓、别墅等居住建筑平面形式。办公建筑应当采用公共走廊式或大空间布局并设置公共卫生间,开水间或者饮水供应点、管道井应当集中设置。酒店(宾馆)不得分割销售。

3、可销售的商业、办公建筑每个分割单元产权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产权分割单元在建筑方案和建筑施工图中予以明确。

B地块办公建筑(建筑面积≥30000㎡)须集中布置,产权不可分割

4、总体布局时应综合日照、采光、通风、防灾、配套设施及管理的要求,合理布局,形成错落有致的建筑群体空间。规划设计要注重沿街立面的塑造,保持视觉通透性。

5、本地块城市空间形态应结合永宁江空间形态及周边环境进行设计,形成优美的沿江建筑天际线,创造良好的城市空间景观。通过地景式建筑打造与滨江生态带相融合的城市大型公共绿色空间,塑造开放、大气、具有特色的门户展示空间。

6、商业商务建筑宜采用现代简约风格,底层建筑在与之协调的基础上,局部有所变化,公共空间结合建筑群设置,屋顶建议使用退台式屋顶。

7、建筑外墙主要材质采用铝板、石材或幕墙等干挂,居住建筑应采用公建化立面,外墙不应大面积采用深色材质。

8、居住建筑面宽:建筑高度大于27米不大于60米时,最大面宽不得大于70米;建筑高度大于60米时,最大面宽不得大于60米。

9、B地块青少年活动中心、集中布置办公建筑方案须委托有**竞赛获奖的建筑设计单位整体设计,主要设计师应具有海外地标建筑设计经历。委托编制地块建筑方案时应将沿永宁江滨河绿化环艺意向纳入设计

10、C地块祺祥街与宝珠路转角处设置超高层地标建筑,且建筑高度不小于130米

11、B地块沿宝珠路布局青少年活动中心。B、C地块沿宝珠路可适当设置挑台式建筑或架空连廊,并可在沿江绿地内设置支撑结构

台州市黄岩区马鞍山超高层项目HBC080-0408、HBC080-0407、HBC080-0510地块建设回购运营协议(部分摘录)

甲方: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北城街道办事处

台州市黄岩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地: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模具博览城、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小东门路89号

法定代表人:张壮伟、郭海斌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黄岩区北城街道二环东路西侧、经四路南侧地块系国有土地,经台州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依法组织实施,其土地使用权由乙方取得。根据甲方需要和土地使保用权出让公告(台土告字[2021]号),甲方需回购青少年活动中心,为切实障项目地块后续建设开发运营品质,甲、乙双方就本地块内回购建设运营达成协议如下:

一、项目建设要求

1、在土地出让部门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标准交地的前提下,乙方须在2021年11月30日前开工建设。开工时点按符合统计部门要求的开工之日计算。

2、乙方须在交地后12个月内开工建设青少年活动中心,开工后36个月内交付,青少年活动中心的配套设施和配套用房在相应时限内同时完成。开工时点按符合统计部门要求的开工之日计算。

3、C地块内须建设一栋130m-150m高的超高层建筑,该建筑内须开设一家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0㎡的五**标准酒店

4、C地块内须建设一座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0㎡的集中商业综合体

二、回购要求

1、甲方回购的青少年活动中心地上建筑面积10000㎡(不包括公共配套用房),用地性质为国有出让,需独立沿宝珠路设置,由乙方负责设计、建设和移交。具体布置由甲方和乙方根据规划情况共同协商决定。

2、甲方回购的青少年活动中心需要配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车位按《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DB33/1021-2013)设置,由乙方负责设计、建设和移交。回购的停车位应与青少年活动中心就近搭配,其中人防车位个数不得大于分摊比例,由甲方优先选择。

3、青少年活动中心建筑面积为10000㎡,回购单价为8000元/㎡,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进行结算。如乙方提供的青少年活动中心由于规划不可分割原因实际建筑面积大于本协议要求的回购面积,超出部分也按8000元/㎡结算。对应配置的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车停车位和公共配套用房均无偿移交给甲方,公共配套用房仅指青少年活动中心单独配置且可以分割移交部分(如有);所有建筑面积以不动产发证机关核定的实测面积为准。

4、回购费用支付。青少年活动中心达到预售条件后,乙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30日内甲方支付回购款总额的40%;工程全部结顶后,乙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30日内甲方支付回购款总额的30%;竣工验收备案完成后,乙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30日内甲方支付回购款总额的30%。

……

三、配建要求

1、乙方需为甲方配建代征的祺祥街(宝珠路至二环东路)以及中心路(经四路至祺祥街),要求道路为沥青路面,人行道及侧石采用花岗石,其余给排水、污水、电力等综合管线按相关部门要求建设。

2、甲方要求配建的祺祥街以及中心路,总用地面积约20800㎡,甲方按照900元/㎡的标准与乙方结算配建费。配建的祺祥街以及中心路在完成竣工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30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配建费。

3、为确保项目品质,乙方须引入2021年《财富》世界500强企业前200强(含其控股股东或其控股股东控股的其他公司)负责项目整体运营

四、产出贡献要求

1、集中商业综合体、酒店、进口商品直营机构须在黄岩注册设立子公司进行运营,并在黄岩纳税纳统。

2、乙方保证地块内非甲方回购或购买的商办部分自竣工验收之日起第1至10个完整自然年内税收缴纳达到10000万元并按以下标准进行年度缴纳核算:第1-4年为装修培育期,不设缴纳标准;第1-5年累计500万,第1-6年累计1000万,第1-7年累计2500万,第1-8年累计5000万,第1-9年累计7500万,第1-10年累计10000万。

3、每个完整自然年期满后,甲乙双方共同对累计税收缴纳进行核算,乙方实际累计缴纳金额和前期累计补足金额的总额没有达到缴纳标准的,不足部分在每个完整自然年期满核算后1个月内以现金向甲方补足;超过缴纳标准且乙方前期支付过补足金额的,超出部分甲方在每个完整自然年期满核算后1个月内以现金在不超过补足金额余额的数额内向乙方返还,但是任何情况下,甲方累计返还的金额不得超过乙方累计补足的金额。

五、自持物业要求

1、项目内集中商业综合体须自竣工验收备案完成之日起,10年内不得转让,自持10年后方可整体转让。自持集中商业综合体须在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完成后12个月内90%开业

2、乙方须引入进口产品直营机构,在集中商业内经营面积不少于3000㎡,并设置国家特色零售商品展示展销馆。该运营机构(含其控股股东或其控股股东控股的其他公司)需在全国范围内已成功运营过国家特色零售商品展示展销馆并与国外贸易企业签署相关采购协议(以相关项目证明材料为准)。

3、项目地块内五**酒店仅可整体转让给地块受让方实际控制人相同的企业、且转让后10年内不得再次转让。五**酒店的运营应由在国内外具有五**及以上酒店管理运营经验的企业(含其控股股东或其控股股东控股的其他公司,以由全国旅游**饭店评定委员会评定的在有效期内的五**酒店证书证明及酒店运营协议为准)负责。五**酒店须在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完成后18个月内开业。

六、住宅销售进度要求

1、住宅满足可预售政策,可预售至住宅计容面积的50%;

2、超高层地标及集中商业建筑达到正负零后,可预售至住宅计容面积的60%;

3、超高层地标建筑主体建设高度≥50米,可预售至住宅计容面积的70%;

4、超高层地标建筑主体建设高度≥100米,可预售至住宅计容面积的80%;

5、超高层地标及集中商业主体建筑结构封顶后,可预售至住宅计容面积的95%;

6、超高层地标及集中商业主体建筑结构竣工和开业后,可预售至住宅计容面100%。

【其他】

本项目可按A、B、C地块独立分期建设,一共不得超过三期

土地开发程度:现状土地条件(本地块由黄岩区人民政府负责交地) 。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旅馆用地40年,文化设施用地50年 ;

动工及竣工时间:土地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

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及建设要求:详见台自然资规条331002202110035号及《台州市黄岩区马鞍山超高层项目HBC080-0408、HBC080-0407、HBC080-0510地块建设回购运营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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