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椒江区洪家街道中心大道以东、永宁河以南地块成功出让,共计27轮,溢价率7.3%
竞得单位:浙江台州高速公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交价:39800万元
楼面价:4246元/㎡(未考配建等各种因素)
地块成交图
地块位于椒江区洪家街道中心大道以东、永宁河以南,地块范围: 东至经三路,南至纬二路,西至中心大道,北至永宁河河道岸线。
地块区位
地块信息:
出让面积: 36048.0平方米(54.072亩),地上建筑面积:≤93724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63724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土地用途: 办公、住宅;规划容积率: >1.0、≤2.6 ;规划建筑密度: ≤40%;绿地率:≥25%;土地开发程度:现状土地条件(本地块由椒江区人民政府负责交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 办公40年、住宅70年 ;
地块实景
建筑总高:<100米,同时要符合台州机场净空保护限高要求。(其中,住宅建筑限高<80米,且住宅建筑高度≥27米)
动工及竣工时间: 土地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 ;
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详见台自然资规条〔2019〕10032号。
用地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