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好保障性租赁住房“暖心巢” 托起新市民青年人“安居梦”



  党的二十大提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今年召开的全国两会进一步明确“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两次重大会议彰显了党中央和国务院解决城市住房突出问题特别是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问题的决心。新市民、青年人是城市发展所需、活力所在、未来所系,让新市民、青年人住有所居,既是民生任务,更是政治责任。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的民生建设,对于有效解决新市民、青年人阶段性住房问题意义重大。石家庄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结合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推动经济总量过万亿、实现弯道超车,打造以首都为核心的世界级城市群的区域中心城市,确定“十四五”期间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8万套。通过持续加大推进力度,已完成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4万套,取得了显著成效。2022年6月,石家庄市被国务院确定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全国九大激励支持城市之一,受到全国通报表彰并给予资金奖励。

  一、抓组织领导,以“握指成拳”之力全面统筹推进

  石家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将其作为“助力人才强市战略,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要求各级充分认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引才聚才作用,切实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阶段性住房难题。市政府为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成立了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主管副秘书长和市住建局局长为副组长,市发改、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审批、财政、税务、人民银行石家庄支行和相关区政府为成员单位的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确保相关部门既各负其责也密切配合,形成一体化推进合力。自2021年以来,领导小组11次召开调度会,研究解决体制障碍,全力推动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走深走实。市住建局充分发挥牵头部门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抓好综合协调、政策制定、计划分配、项目储备、督导指导和目标考核等日常工作,确保领导小组各项决策部署执行到位。全市23个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也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压紧压实相关部门职责,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底。

  二、抓政策驱动,以“策马快跑”之势加速项目落地

  石家庄市立足本地实际,落实落细土地支持、项目认定、税费优惠、奖补激励等各项政策,以务实高效的举措,确保项目早落地、早建设、早竣工。一是规范项目认定。制定出台《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试行办法》,明确申请流程和申请材料,企业向土地所在辖区住建部门提出申请后,住建部门牵头同级相关部门进行网上联审,通过联审且公示无异议,市、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即核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二是简化手续办理。申请单位凭项目认定书即可办理立项、用地、规划、施工、消防等各项手续,并且对不涉及土地权属变化的项目,明确可用已有用地手续作为土地证明文件,不需重复办理。三是充足释放红利。对认定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项目,建设单位可享受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金融机构信贷优惠政策,非居住用地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可享受民用水电气暖价格,住房租赁单位可享受减收增值税政策;对新建、改建、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参照租赁住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给予成本补助。其中,新建项目按照建安成本30%的比例补助,最高每平米补助1500元,取得施工许可证和施工预算评审后即进行预拨付;改建和改造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给予改建、改造费用30%的补助,最高每平米补助500元。目前,石家庄市已累计拨付中央补助资金9.86亿元,惠及全市56个项目,极大地加快了项目落地建设。

  三、抓银企合作,以“架桥搭台”之举助力项目融资

  石家庄市深入落实政银企合作战略,当好市场主体与银行业金融机构桥梁纽带,帮助各类主体解决好项目实施中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一方面,主导银企对接,召开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宣讲座谈会,邀请各类市场主体参加交流,由国开行、农发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石家庄支行和市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解读保障性租赁住房贷款等相关政策,现场了解各类主体项目融资需求,提供融资选择,规划融资路径,帮助银企达成合作意向。另一方面,深化政银协作,石家庄市住建局与建设银行石家庄分行签订《发展保障性住房战略合作协议》,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及时向建行推送有贷款意向的项目。在合作期内,对于符合国家政策法规、建行信贷条件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银行在贷款支持提供不低于50亿元的总额度。目前,建设银行石家庄分行为全市24个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发放长期低息贷款,贷款授信总额30.4亿元,已发放贷款27.99亿元。国开行河北省分行为3个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发放长期低息贷款15.3亿元;省建设银行成立工作专班,为石家庄市市场租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提供专门跟进服务。通过一系列举措,加快解决了项目建设融资难题。

  四、抓房源筹集,以“因地制宜”之策引导社会参建

  围绕提升产业园区竞争力、满足区域职住平衡、盘活存量闲置房产、优化引智留人环境,石家庄市鼓励和引导社会多类主体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不断拓展筹集渠道,加快筹集进度。一是利用集体经营性土地建设。探索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利用城区、靠近产业园区或交通便利区域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二是利用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建设。鼓励企事业单位利用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涉及园区工业企业,将产业园区中工业项目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2021—2022年,全市利用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建设筹集到房源5808套。科林电气公司在园区建设400套涵盖多种户型的职工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降低了员工通勤成本,也为员工创造了拴心留人的舒适环境。三是利用闲置和低效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支持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办、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目前已筹集房源8400套。如河北环城国际汽车物流园将厂房改建为1164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可满足4656人居住,测算十年租金收益可达9000万元,除去改建投资、贷款利息、运营维护成本,可实现收支平衡,盘活了闲置资产,提高了资产收益。四是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集中建设。积极利用新供应土地集中建设,2021—2022年筹集房源5164套,总投资80.9793亿元,其中政府(含管委会)投资2.9354亿元,企业投资78.0439亿元。如国际人才中心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成后可提供房源1046套,将有效解决高层次人才住房问题,对于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具有积极促进作用。五是利用盘活烂尾楼项目改建。探索将部分因其他原因无法推进的半烂尾项目调整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目前,正在谋划利用半烂尾商品房住宅项目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2个698套。

  来源: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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