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衢江分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衢江告字[2019]12号
经衢江区人民政府批准,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衢江分局决定于2019年10月25日9:30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拍卖出让衢江区14-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注:拍卖地块规划指标详见《衢州市市区国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衢资规条字(衢江)[2019]21号)。
据悉,衢江区14-2地块位于衢江中心城区,府前路以南,信安中路以北,霞飞路与求真路之间,地块总出让面积84633㎡,其中14-2-1区块:60669㎡(城镇住宅用地及其他商服用地);14-2-2区块:23964㎡(教育用地及公园与绿地)。总建筑面积≤123565㎡且>84633㎡,其中14-2-1区块内商服用房≤6000㎡;14-2-2区块内幼儿园地上建筑面积≥10000㎡;14-2-2地下空间≥45000 ㎡,幼儿园地下≥4000㎡。容积率≤1.46且>1.0,其中14-2-1区块≤1.8且>1.0;14-2-2区块≤0.6且≥0.42。该地块起始价79978万元,起始楼面价6473元/㎡。
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其他商服用地、教育用地、公园与绿地
建筑高度:14-2-1区块≤45m;14-2-2区块≤17m。
区位图
地块实景图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以“限房价竞地价竞配套”模式进行,采用无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拍卖地块主要要求如下:
1、该地块限商品房住宅高层及多层(四层及以上)最高销售成交单价为18000元/平方米(含全装修1500元/平方米);该地块限地下无产权储藏室等附属用房最高销售成交单价为5000元/平方米;限地下无产权1比1固定搭配销售的车位最高销售成交单价12万元/个(充电桩车位13万元/个)。
2、该宗地竞配套用房所指的配套用房为14-2-1区块内的住宅用房,用作衢江区人才公寓用房。配套用房原则上须选取在同一幢,且所在楼层不得为底层和顶层,如超出单幢套数可安排在相邻幢。竞配套用房起始面积100㎡,增加幅度为100㎡的整数或倍数。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后30天内,受让人须将对应配套用房(包括产权)无偿移交给政府主管部门,配套用房面积不得不足,超出部分按18000元/平方米(含全装修1500元/平方米)结算。
3. 社区服务和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用房:按有关要求设置社区服务用房(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和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用房,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总建筑面积不小于250平方米(底层不少于125平方米),内设电梯,并设有单独出入口,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明确其位置和面积。社区服务和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用房均由受让方统一建设,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后30天内,建设单位必须将该社区服务和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用房(包括产权)无偿移交给政府主管部门。
4. 幼儿园:14-2-2区块内配建18班幼儿园一所,要求按照省级一级幼儿园标准设计建造,采用地下智慧接送系统,并与住宅区地下车库预留通道相连。幼儿园参照《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浙江省《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DB33/1040-2007)等相关规范配建;由受让方统一建设,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后30天内,建设单位必须将该幼儿园(包括产权)无偿移交给政府主管部门,幼儿园装修标准须经审计认定不低于1000元/平方米。
5.公厕与管理用房:14-2-2区块内结合管理用房配建公厕一座,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由受让方统一建设,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后30天内,建设单位必须将该公厕与管理用房(包括产权)无偿移交给政府主管部门。
6.公共停车场与绿地:14-2-2区块地下公共停车场与地面绿地由受让方统一建设,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后30天内,建设单位必须将该停车场、绿地(包括产权)无偿移交给政府主管部门,公共绿地造价不低于500元/平方米。
7.综合管线设计要求:须提供综合管线图,该项目内部(包括预留区间道路)实施雨污分流排水系统;预留区间道路及其地下管线由受让方统一配建,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后30天内,建设单位必须将该区间道路及其地下管线(包括产权)无偿移交给政府主管部门。
(五)现场咨询: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衢江分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406、416室(衢江区求真路99号)。
(六)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
八、联系地址:衢州市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衢江分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406、416室(衢江区求真路99号)。
公告相关材料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查询。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衢江分局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