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通州区买房有购房补贴吗 ?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速集聚高层次产业人才,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促进人才创新创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通发〔2016〕22号)、区委人才办《关于印发<通州区“510”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引进计划实施办法(修订版)>的通知》(通委人才〔2017〕2号)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中人才系指通州区企业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在通州获省、市、区人才项目资助的创新创业人才。
补贴对象及条件
补贴对象
(一)通州区企业全职引进,具有副高 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高 级技师、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高层次人才。
(二)在通州区获省“双创人才”、市“江海英才计划”、区“510英才计划”项目资助的创业人才和全职创新人才。
申报条件
(一)企业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申报条件
⒈人才须从通州区行政区域外引进到我区企业工作。
⒉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⒊人才由所在企业按规定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保。
⒋申请购房补贴的,除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外,还必须全职在通州区内企业工作满2年以上。
(二)获人才项目资助的创新创业人才申报条件
⒈创新创业项目经区委组织部考核运作正常。
2.申请购房补贴的创业类人才实施的创业项目上年度完成应税销售不少于1000万元或企业年正常运行费用货币支出不少于200万元;申请购房补贴的创新类人才须在通州企业工作满2年以上。
补贴标准
生活津贴(不含南通市相应补贴标准)
(一)企业全职引进的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高 级技师,给予1000元/月生活津贴(一般按人才首 次缴纳社保之月起计算)。
(二)获得省“双创人才”、市“江海英才计划”、区“510英才计划”项目的创新创业人才,给予1500元/月生活津贴;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等相当层次专家,给予2000元/月生活津贴。
购房补贴(不含南通市相应补贴标准)
高层次人才在通州购买商品住宅自住的,由区财政给予10-50万元购房补贴(补贴不超过实际购房价)。夫妻双方同时享受购房补贴政策的,按其中一方标准的1.2倍执行。
(一)企业全职引进的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高 级技师,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二)市“江海英才计划”、区“510英才计划”项目资助对象,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三)省“双创人才”项目资助对象,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
(四)获省“双创人才”、市“江海英才计划”、区“510英才计划”项目资助的国家杰青等相当层次专家,给予30万元购房补贴。
(五)获省“双创人才”、市“江海英才计划”、区“510英才计划”项目资助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等相当层次专家资助对象,给予50万元购房补贴。
生活津贴按年度实际月份发放,补贴期不超过36个月
购房补贴首 次发放应发标准的40%,自领取生活津贴之月起满5年后,再发放剩余的60%,不满5年的,离开通州时须退还已发放购房补贴。
1 分钟前 138****0868 已经发送申请
1 分钟前 181****8268 已经发送申请
2 分钟前 153****0483 已经发送申请
2 分钟前 189****7973 已经发送申请
3 分钟前 189****8706 已经发送申请
3 分钟前 183****1692 已经发送申请
4 分钟前 151****5158 已经发送申请
4 分钟前 139****5728 已经发送申请
5 分钟前 158****2185 已经发送申请
5 分钟前 136****2738 已经发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