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土拍:11月仅出让1幅住宅用地 12月将拍807亩住宅用地
据南宁房产网从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南宁土地市场12月份预计将出让共计807亩住宅用地,出让共8幅住宅用地,其中青秀区及五象新区(良庆区、邕宁区)居多。小编掐指一算五象新区将会有更多的“网红”楼盘走俏!
位置:青秀区仙葫大道以东、上洲路以北
宗地号:450103450002GB02660
实际出让面积:182098.78平方米(折合273.148亩)
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
出让起始价:305万元/亩
竞买保证金:17000万元
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1.0且≤1.2,建筑密度≥18%且≤24%,绿地率≥35%,建筑高度≤18米。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要求:6班幼儿园建筑面积≥1654㎡,用地面积≥2520㎡,室外活动场地面积≥520㎡,选址应独立占地,且与市政道路相邻,幼儿园建成后需无偿移交政府。
位置:青秀区仙葫大道以东、上洲路以北
宗地号:450103450002GB02661
实际出让面积:30357.17平方米(折合45.536亩)
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
出让起始价:306万元/亩
竞买保证金:2800万元
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1.0且≤1.2,建筑密度≥18%且≤24%,绿地率≥25%,建筑高度≤18米。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公布的GC2018-106/107地块区位示意图(仅供参考)
GC2018-110地块
位置:良庆区玉洞大道南侧、那黄大道东侧,地块由三宗地组成
450108100207GB00077宗地(地块一)
出让面积:57248.83平方米 (折合85.873亩)
起始价:820万元/亩
竞买保证金:14084万元
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批发零售用地
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
主要规划设计条件:
容积率>3.5且≤4.0(计容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均控制在5-10%,其余为住宅)
建筑密度>25%且≤ 35%
绿地率≥35%
建筑高度:沿江(湖)第一排建筑高度控制在80米内,第二排建筑高度控制在100米,地块内局部建筑(不超过建筑总量的10%)可按不超过120米控制。
450108100207GB00071宗地(地块二)
出让面积:37765.26平方米 (折合56.648亩)
起始价:820万元/亩
竞买保证金:9291万元
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批发零售用地
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
主要规划设计条件:
容积率>3.5且≤4.0(计容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均控制在5-10%,其余为住宅)
建筑密度>25%且≤ 35%
绿地率≥35%
建筑高度≤100米,局部建筑(不超过建筑总量的10%)可按不超过120米控制。
450108100207GB00072宗地(地块三)
出让面积64976.82平方米 (折合97.465亩)
起始价:820万元/亩
竞买保证金:15985万元
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批发零售用地
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
主要规划设计条件:
容积率>3.5且≤4.0(计容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均控制在5-10%,其余为住宅)
建筑密度>25%且≤ 35%
绿地率≥35%
建筑高度≤100米,局部建筑(不超过建筑总量的10%)可按不超过120米控制。
据南宁房产网了解到,项目主要建设要求为:
(一)该项目须建设不少于160140平方米的安置物业,安置不少于1884人。其中,安置住宅建筑面积不少于113040平方米,安置商业建筑面积不得少于47100平方米(产业商铺建筑面积不少于28260平方米,物业商铺建筑面积9420平方米,配套公益性项目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9420平方米)。安置房按多种户型设计,以两房一厅、三房两厅、四房两厅为主,具体面积以60㎡、90㎡、120㎡为主,户型套数比例大致为3:4:3(具体户型、套数比最终按照安置农民实际需求进行调整)。安置产业商铺原则以地面一、二层铺面为主,商铺布局、空间划分等应充分考虑后期装修装饰后符合消防及实际使用要求,原则上层高不低于4.5米、装修后净空不少于3.2米,如对层高有特殊要求,应根据规划指标和设计标准进行调整。
(二)竞得人根据安置物业总建筑面积,按1个/100㎡建筑面积的标准无偿提供机动车停车位,不少于1602个。竞得人应按安置物业计容面积与商品开发计容面积的比例配置有产权车位。配置的机动车停车位原则上规划在安置物业区域内。
(三)本项目须在地块一、地块三内各配置一所12班幼儿园,每所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得少于66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4320平方米,同时须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及《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的要求,需独立占地,且与市政道路相邻,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城区政府管理使用。
(四)本项目须在地块一、地块二、地块三内各设置文化活动站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其产权归城区政府,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城区政府管理使用。
(五)竞得人须为被安置群众建设共400㎡(其中,地块一140㎡,地块二100㎡,地块三160㎡)办公用房和群众活动中心,并在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
(六)安置房单体建设质量标准按照住宅商品房的标准,装饰装修标准按不低于《南宁市拆迁安置房装饰装修标准》[南建村镇(2009)3号]执行,公共区域包括大堂、门禁、安防、地下室等按商品房小区标准建设。
(七)安置物业部分严格按照《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拆迁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南府发〔2013〕11号)文件执行。
(八)成交当场,竞得人须与良庆区人民政府签订《建设合作协议》,明确建设的内容、标准、时限、违约责任等相关建设要求,协议书的履行由良庆区人民政府负责监管。同时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安置协议》。竞得人须按照上述《建设合作协议》《安置协议》《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8-145]《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五象管委建设开发意见书〔2018〕37号)以及相关会议明确的标准建设安置物业。
(九)本项目为安置项目,安置房部分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9个月内开工,竣工时间为自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其他非安置房部分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竣工时间为自开工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竞得人应在项目开、竣工时,向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书面申报或进行网上申报(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网站http://www.nnland.gov.cn)。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未开工、竣工的,竞得人要在到期前15日内,申报延迟原因。不执行申报制度的,一年内不得参加南宁市土地竞买活动。
据南宁房产网了解到,本期地块采用“限房价、限地价,竞产权移交安置住房”的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出让地块中所建安置物业160140平方米按4969元/平方米由政府出资回购,其余所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毛坯价)按9100元/平方米销售。
GC2018-110地块作为一个整体标的出让,不接受单宗竞买。若三宗地挂牌价格小于等于1200万元/亩,三宗地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当三宗地挂牌价格均等于1200万元/亩,三宗地均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若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继续竞买的,转为在此基础上向上竞上述三宗地的产权移交安置住房面积,按投报安置住房面积最大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每宗地首轮投报配建面积不得少于600㎡,每次每宗地投报面积须为300㎡的整数倍。
如竞得人投报产权移交安置住房的,其相关建设标准、移交标准、开竣工要求、户型和套数比例等参照本期安置房要求执行。所竞得的产权移交安置住房的产权属良庆区人民政府所有,经竣工验收合格后,由竞得人无偿移交给良庆区人民政府作为安置房使用。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公布的GC2018-110地块区位示意图(仅供参考)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公布的GC2018-109地块区位示意图(仅供参考)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公布的GC2018-116地块区位示意图(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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