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陆黎阳
这段日子,在各大媒体上,有关地产商企业社会责任淡漠的批评之声不绝于耳,将地产商指为“财富巨人”、“纳税侏儒”。虽说言词有些偏激,但也事出有因。
一是前些时候,中华慈善总会所发布的中国房地产企业社会责任现状调查,披露了这样的信息:通过对全国近1000家地产企业定量调研显示,地产业整体仍处于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初期阶段,仅有16.8%表示每年都有规划与预算,大部分开发商对社会责任感的认知度仍偏低,只有半数左右的开发商听说过“企业社会责任”这一概念。
二是2007年底至2008年初,以王石、潘石屹为代表的中国房地产企业,争论房地产行业的“拐点论”热火朝天的同时,也正是全国性雪灾的时候,来自中国红十字总会的一则消息,显然使全国百姓感到了另一种“寒意”:截至2月6日,在中国红十字总会公布的“南方雪灾企业捐赠榜”上,捐赠企业多为消费品领域企业和金融业,少有房地产企业。
对于以上两则房产企业的负面新闻,笔者不想妄言,但当3.15消费者权益日临近的时候,的确需要给所有的企业,不仅仅是房地产企业,敲一次企业社会责任感的警钟。
什么是企业社会责任呢?字面上的定义为: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对社会和环境的社会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生产安全、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节约资源等。
中国的房地产行业起步晚,至今不过20年时间,而目前全国的6万家房地产企业中,绝大部分是小公司,如果政府的强制性措施不够,他们对节能、环保的自觉性的确不高,也有一些开发商做出轻义重利、甚至毁义求利之事,把良心、企业社会责任心抛之脑后。但是实事求是地看,这几年,随着地产企业的逐步壮大,回馈社会、回报于民的事也常见诸报端。尤其是一些大型的地产企业,比如说万科,光研究节能的工程师就有几百个。今年年初,王石发表了《学习做一个企业公民》一文,倡导房地产企业要有道德价值和社会责任;万达集团在近期透露出冷静的反思以及对可持续发展商业新模式的探索;顺驰集团也开始关注操作水平的提高、客户感受度及品牌美誉度;星河湾集团不仅每年都对社会作出大量捐赠,还带动业主开展慈善活动……
这种种变化正表明,作为国家的支柱产业,当如何做大做强这一课题摆在面前时,房地产企业已经开始了实现自我价值的突破。“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抛弃责任感的企业,等于抛弃自我价值,最终也会被社会抛弃,只有以社会责任感为核心,建构起一整套的行业文化体系,才能真正促进中国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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