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为在嘉兴欢度春节的新居民创造良好条件
本报讯 昨天,中共嘉兴市委办公室和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新居民在嘉兴欢度春节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市级机关各部门及市直属各单位采取有效措施,为在嘉兴欢度春节的新居民创造良好条件。
我市目前有新居民180万人,新居民已经成为推动嘉兴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让新居民及其家属在嘉兴欢度春节,有利于降低他们的生活开支,减轻我市春运压力,繁荣地方市场,稳定我市劳动力市场,也有利于新居民更好地融入嘉兴,推动我市和谐社会建设。《通知》指出,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对新居民的服务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确保新居民在嘉兴欢度春节当作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落实责任,周密部署,抓好落实。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大工资清欠力度,确保新居民务工人员及时领到应得工资,对发生欠薪的,有关部门要及时按规定启动清欠预案。各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各镇(街道)、各企业要切实关心新居民的生活,对困难新居民要积极开展慰问帮扶活动。节日期间,各级文化、体育、新居民事务局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组织新居民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各级旅游、文化等部门要对国有旅游景区(景点)、图书馆、文化中心实行减免措施,凭嘉兴新居民居住证(暂住证)给予优惠。各交通运输单位要加强春运调度,确保返乡的新居民及时返乡,同时要在新居民集中地的家乡组织新居民家属来嘉兴欢度春节。
《通知》还要求,各级有关部门和各开发区、各镇(街道)要帮助企业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协调各方,采取多方面措施,形成为新居民及其家属在嘉兴欢度春节创造良好条件的工作合力。各企业(单位)特别是规模较大的企业、使用新居民务工人员较多的企业,要切实关心新居民的节日生活,了解掌握新居民的过节愿望,采取实实在在的措施,鼓励、吸引新居民在嘉兴欢度春节。要积极开展联谊、吃年夜饭、发慰问信(慰问品、慰问金)等活动,组织新居民进行学习、娱乐,有条件的企业(单位)还可以组织新居民开展旅游观光等活动。此外,各企业(单位)要安排好新居民及其家属的就餐、住宿,有条件的企业(单位)可以通过接送新居民家属来嘉兴欢度春节、发放交通补贴等方式,解决新居民家属的交通问题。
《通知》指出,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鼓励、吸引新居民在嘉兴欢度春节的政策措施,宣传各方关心新居民,为新居民及其家属在节日期间就餐、住宿、交通和文娱活动等方面创造条件、提供便利的举措,宣传新居民在嘉兴开展的丰富多彩、具有地方特色的各类活动和新居民安心在第二故乡创业创新的典型事迹,从而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新居民的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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