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将不低于350平方米
N见习记者 宋了了 晚报记者 姜鹏飞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南湖区民政局了解到,南湖区计划用今明两年时间,基本落实社区工作服务用房面积不低于350平方米的标准,届时社区工作将更加规范化、人性化。
据规定,社区工作服务用房面积应达到350平方米,而目前南湖区66个社区(城市社区55个、城镇社区11个)尚有30个社区没达到这个标准,社区工作服务用房总缺口5818平方米。
南湖区民政局局长张春林表示:“我们将针对各社区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计划今明两年逐步落实社区工作服务用房标准。”如对规划新建的住宅小区,在房地产项目开发和建设时加强监管,使开发商在社区用房方面做到与小区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对老社区的社区用房问题,则请市政府协调支持,划拨或出借社区内市级机关(部门)的闲置空关房。
“社区工作服务用房情况改善,能为服务居民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例如计生工作、家庭纠纷调解等,人性化的服务场所有利于工作的开展。”百花社区主任孙少云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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