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制度的通知
嘉金管〔2005〕46号
中心各科室:
现将《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制度》印发给大家,请认真遵照执行。
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ОО五年十二月二日
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的有关要求,增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强化服务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廉政勤政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的事项
政务公开、办事公开主要分为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对外公开指住房公积金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效和办事结果向社会公开,向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公开,将住房公积金管理全过程置于缴存单位、职工的有效监督下。对内公开指将本单位内部的管理制度、决策、重大事项向职工公开,以便职工监督。
(一)对外公开内容
1. 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登记;
2. 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
3. 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封存;
4. 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
5. 住房公积金查询和复核;
6. 住房公积金年度验审;
7. 预售楼盘提供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
8.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9. 提前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10、业务受理电话。
(二)对内公开内容
1. 干部任用、人事安排及奖惩;
2. 工资、福利、社会保障政策规定;
3. 固定资产的配置情况;
4. 重大管理事项的决策;
5. 其他应在内部公开的事项。
二、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的形式:
(一)对外公开形式
1. 编印《嘉兴市住房公积金办事指南》,公开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的流程、并对每个办事环节应提交的资料明确一次告知,方便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各类业务;
2. 设立政务公开栏,主要公开有关中心职能、内部机构设置、工作人员身份,以及其它必须公开的项目等;
3. 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将住房公积金的有关政策、规定以及审计部门、财政部门的审计结果、检查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告;
4. 通过《住房公积金动态》,将中心的各项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制度和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成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公开;
5. 通过嘉兴住房公积金网站,受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开户、变更等申请,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咨询,发挥网上服务便捷的作用,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
6. 通过市长电话、举报信箱、网站“公告栏”栏目,及时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个人沟通。
(二)对内公开方式
1. 通过中心全体职工会议、各科室会议向职工传达;
2. 以中心文件的形式向职工公开有关事项;
3. 通过中心内网将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向全体职工公开。
三、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的监督保障措施
1. 加强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的监督检查,各科室要定期、不定期进行工作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办公室要进行不定期抽查。
2. 建立政务公开、办事公开考核制度,把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与效能建设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起进行考核,与科室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职工年度考核挂钩。
3. 鼓励单位、职工积极参与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的监督。设立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对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中心应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或公布。
附件: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外政务公开、办事公开事项。
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五年十二月二日
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外政务公开、办事公开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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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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