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好!11月8日起广西购房契税缴纳期可延长至办理不动产证前

   【北海房产超市网】在广西买房迎来一大福利,据悉,11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网站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契税纳税期限的公告》,公告中明确:契税纳税期限为纳税人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之前。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即11月8日起施行。



  以往买房,业主得到备案证或签完购房合同之后,需要一个月内缴纳契税,否则会产生滞纳金。而一般来说,买房后小区建成起码要两年完工,而装修完入住之后的一至两年才可去办理不动产证,11月8日起契税缴纳时间放宽到去办理不动产证之前,这样算下来,购房者或可晚三至四年缴纳契税!
  大家不要小看契税,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公告全文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契税纳税期限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契税缴纳期限,减轻纳税人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7〕5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契税纳税期限公告如下:
  一、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契税纳税申报,契税纳税期限为纳税人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之前。
  二、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尚未处理的契税纳税事项,按本公告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2018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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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房产超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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