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首付降低税收优惠 房地产新政让市民享优惠

  6月22日上午,解读《关于有序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新闻发布会召开。在发布会上,枣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康宝奇告诉记者,《意见》出台后,居民购房、租房将得到切切实实的好处,首付降低了,税收优惠了,补贴增加了,农民受益了,公租房标准放宽了,住房品质也将进一步提升。

  《意见》将居民家庭二次(未结清贷款)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降为20%和30%。购买家庭首套、二套住房,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减按1%征收,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2%征收。购买2年及以上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对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上或进城农民、在编在岗的农村教师和镇卫生院医护人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由房屋所在地受益财政给予1%-3%的购房补贴。购买商品房后,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保留农村居民合法权益。推出“农民安家贷”产品,首付款比例达到30%及以上的客户,可执行0.9倍基准利率优惠。可自主选择等额本息、等额本金等还款方式,可采取按月、季、半年或按年的频率还款。可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将其商业银行个人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或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商业银行发放个人贷款。

  存量小户型住房数量较少的,收购或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可适当放宽至90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可作为各类受灾群众、移民搬迁以及棚户区改造、重点项目房屋被征收对象的临时安置过渡用房。农村教师和医护人员可参照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租房改善生活条件。加快完善新建住宅小区公共交通、基础教育、医疗卫生、环境卫生、商业及社区文化、体育、养老等生活服务配套设施,未按规划条件和建设条件意见书要求完成配套建设、不能同步交付使用的项目,不予办理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和不动产登记。今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并至少达到一星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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